因病提前退休需要續醫保嗎
正常的退休和提前退休是不一樣的。“提前退休”是因為個人身體原因或者根據政府的相關特殊政策,對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的人群辦理退休的行為。個人辦理提前退休,因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故醫療保險還要繼續繳費,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才停止。但繳費主要由單位進行,個人不再繳納醫療保險金。
因病提前退休辦理條件:
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10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2、因公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因病提前退休,簡稱病退,目前,法律上并沒有明確規定哪些病可以提前退休,但是規定了因病提前退休的條件。因病喪失勞動能力不得不提前退休的,必須作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鑒定申請,而且辦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續的,具體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1)1992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連續工齡和1993年1月以后的繳費年限滿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參加工作的,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者。
(2)因病連續停止工作一年以上(精神病患者2年以上),下崗人員離開工作崗位一年以上者。
2.職工由所在地勞動能力鑒定中心作出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
因病提前退休所需資料:
1、本人書面申請書;
2、《鑒定結論通知單》;
3、本人檔案;
4、單位和主管部門蓋章的初審意見。
因病提前退休辦理流程:
1、申請人先向單位書面申請;
2、主管部門進行初審,審核后填表申報到青島市勞動能力鑒定中心參加統一組織的醫務鑒定;
3、申請人參加鑒定后,鑒定結論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單位可持有關材料向工資福利處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