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減輕我省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有效防范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切實筑牢民生保障底線,許多省份提出大病救助及醫保報銷相關的制度實施意見,下面小編整理了2023年南充大病救助政策規定及大病醫保報銷范圍比例,給大家作為參考。
一、南充大病救助政策規定
二、南充大病醫保報銷范圍比例
1.資助參保。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財政補助政策,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按資助對象類別實行分類資助。對特困人員、孤兒給予全額資助;對低保對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按75%給予資助;對穩定脫貧人口執行資助參保漸退政策,漸退期內給予定額資助,定額資助標準為2023年按50%資助,2024年按25%資助,2025年及以后不再資助。
2.醫療費用救助。救助對象患慢特病在門診治療和因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按資助對象類別實行分類資助。 特困人員、孤兒全面取消年度救助起付標準,救助比例為100%,年度救助限額為30000元;低保對象全面取消年度救助起付標準,救助比例為70%,年度救助限額為10000元;防止返貧監測對象年度救助起付標準為南充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救助比例為65%,年度救助限額為10000元;低保邊緣家庭成員患慢特病在門診治療和因疾病住院治療的,年度救助起付標準為南充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救助比例為50%,年度救助限額為8000元;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救助起付標準為南充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救助比例為50%,年度救助限額為8000元。對規范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的救助對象,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后政策范圍內個人年度累計自付費用仍超過我市防止返貧監測收入標準的部分,給予傾斜救助,傾斜救助比例為50%,年度最高支付限額為3000元。困難群眾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屬性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納入救助范圍,避免重復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