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病醫保怎么辦理流程,青海大病醫療報銷怎么報
1.落實大病保險傾斜政策。重點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和特殊貧困人口,鞏固完善大病保險傾斜政策,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住院醫療費用政策范圍內大病保險起付線由5000元降至3000元、報付比例由80%提高到90%。(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各市州醫療保障局)
2.落實降低門診特慢病準入門檻。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門診特殊病慢性病病種鑒定醫院級別,由省內三級或本市州最高級別降為縣域內有相關病種診斷科室的定點綜合醫院,并減化申報程序、縮短申報時間,確保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及時納入保障范圍。(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各市州醫療保障局)
3.落實醫療救助政策。對特困供養對象和孤兒按每人每年360元的標準發放門診金。特困供養對象和孤兒罹患25種門診特殊病慢性病,在門診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剩余部分按100%進行救助,其他農村貧困人口按90%進行救助,年救助最高限額1萬元。特困供養對象和孤兒住院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經政策減免、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醫療保險報銷后,剩余部分按100%進行救助,年救助最高限額6萬元,其他農村貧困人口按80%進行救助,年救助最高限額5萬元。對農村貧困人口住院醫療救助后,剩余費用(含自費)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60%進行救助,年救助最高限額10萬元。農村貧困人口中14歲以下兒童(除孤兒外)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比例提高10%。(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各市州醫療保障局)
4.落實醫療保障后續扶持政策。對已實現穩定脫貧并退出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自脫貧之日起至下年12月31日前,繼續享受大病醫療保險降低起付線、提高報付比例的扶持政策。同時,個人參保繳費醫療救助資助政策延續1年。(責任單位:省醫療保障局,各市州醫療保障局)
5.落實醫療保障藥品和診療相關規定。全面執行國家基本醫保藥品目錄,將國家醫保談判準入藥品和17種抗癌藥品納入醫保支付范圍,落實醫保特殊藥品政策。落實國家對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康復項目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