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唐山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是明顯高于唐山城鎮醫保的報銷比例,一般來說,唐山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大約是70%只80%,唐山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大約為50%。唐山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大約比城鎮醫保報銷比例高20%左右。這是因為職工醫保的繳費額度以及構成要比居民醫保多的多,職工醫保的繳費額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且單位承擔較大部分,個人承擔較小部分。2019年唐山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能報銷多少錢?本文將為你介紹關于唐山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的相關知識。
從即日起,遷安市醫保中心再次提高職工醫保患者住院待遇。
此次調整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提高參保職工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和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報銷比例。
調整之后在職參保人員醫療保險范圍內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90%,二級定點醫療機構88%,三級定點醫療機構85%;
退休參保人員支付比例相應提高三個百分點。
另一方面是降低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其他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
調整之后參保職工符合醫保規定住院的起付標準為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每人每次100元;
其他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每人每次200元;
二級定點醫療機構每人每次500元;
三級定點醫療機構每人每次900元。
參保職工在統籌區內(唐山市)住院一個自然年度內多次住院的,在上述規定基礎上每次降低100元,直至為零。
一、城鎮職工醫保參保范圍
1.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作組織和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均列入職工醫保實施范圍。農民工依法參加職工醫保。靈活就業人員可自愿參加職工醫保。
2.參加職工醫保靈活就業人員范圍:男滿18周歲至60周歲、女滿18周歲至55周歲的我市戶籍居民和已辦理居住證非我市戶籍居民中,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3.原國有、集體改制破產單位達到退休年齡或已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經本人申請,可憑原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手續或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手續,按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辦法參加職工醫保。
4.參保人員參加職工醫保須同時參加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和城鎮職工生育保險,但不得同時參加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得重復享受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待遇。
二、城鎮職工醫保參保登記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屬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全體職工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登記。
參保單位發生合并、兼并、聯營、分立、轉讓、租賃、承包時,承擔其債權、債務的新參保單位必須承擔原單位及其職工的職工醫保責任,及時足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符合參保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首次參保,可持戶口本(非我市戶籍居民提供居住證)、身份證及相關資料,通過代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
三、城鎮職工醫保繳費年限規定
1.我市職工醫保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15年。已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正常繳費參保人員,其職工醫保繳費年限滿足我市規定的年限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市本級及各縣(市、區)職工醫保制度實施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或工作年限。實際繳費年限是指我市職工醫保制度實施后實際參保繳費的年限。實際繳費年限含省、市政府批準的實際封閉運行企業和市本級及各縣(市、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記錄的實際參保繳費年限。
3.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須一次性繳納或繼續按期繳納醫療保險費至最低繳費年限。
4.由統籌地區外轉入我市的參保職工,其在原統籌地區參加職工醫保的實際繳費年限與轉入后的實際繳費年限累計計算。此類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最低繳費年限須滿足我市規定的年限,且在我市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少于5年,方可不再繳費。
四、城鎮職工醫保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1.繳費基數:單位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工資總額和未達到繳費年限退休人員本人養老金之和。在職參保職工繳費基數為上年度本人工資收入,本人工資收入高于上年度唐山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300%作為繳費基數;低于上年度唐山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唐山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繳費基數為上年度本人養老金。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繳費基數為唐山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繳費基數為唐山市上年度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
2.繳費比例:參保單位繳費比例為7%,參保在職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2%;未達法定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參保人員繳費比例為9%,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繳費比例為7%。
五、城鎮職工醫保繳費時間及繳費方式
1.用人單位按月繳納醫療保險費,應于每月10日前繳納,職工個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單位首次參保應繳足3個月醫療保險費;每年7月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核定職工醫保繳費基數,8月份執行核準后的繳費基數。
2.靈活就業參保人員隨單位參保或參保職工調動工作后,可自愿選擇是否補繳之前因個人原因造成停保、斷保期間的醫療保險費。未繳費時間不計入職工醫保繳費年限。
3.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造成斷保的,斷保期間職工發生的醫療費統籌基金不予支付,不劃撥個人賬戶;續保時需補繳斷保期間的醫療保險費,并繳納滯納金,補繳欠費及滯納金后恢復醫療保險待遇,并一次性劃撥補繳期間的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