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東省大病醫療保險保障對象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醫保待遇的參保人員。
二、山東省大病醫療保險保障范圍
山東省職工患重大疾病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都在山東省大病醫療保險保障范圍內。具體的范圍將有社保局和財政廳進一步確定。
需要提醒的是,以下幾個情況不在山東省大病醫療保險的保障范圍內:
1. 未經批準在非定點醫院就診的(緊急搶救除外);
2. 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工傷舊病復發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
4. 因本人違法造成傷害的;
5. 因責任事故造成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殺導致治療的;
7. 因醫療事故造成傷害的;
8. 按國家和當地政策規定醫療費用應當自理的。
三、山東省大病醫療保險保障疾病
兒童白血病、先心病、末期腎病、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I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結腸癌、直腸癌。
四、山東省大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每人每年20元。
五、山東省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比例
1.起付線:20000元;超過起付將按照一定的比例報銷。
2.報銷比例:60%;
3.最高報銷額度:20萬元。
六、山東省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流程
(一)山東省大病醫療保險報銷所需材料
1) 參保人身份證;
2) 參保人醫保證或醫保卡;
3) 醫療費用結算清單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