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農村合作醫(yī)療報銷流程
1、參合農民持合作醫(yī)療證;
2、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xù)(合作醫(yī)療證存放住院處);
3、住院醫(yī)療(工作人員核對身份);
4、報銷:持核定表、戶口本或身份證,住院處結算(服毒、自殺、車禍等情況不予報銷);
報銷比例
一般按以下標準進行申報:(供你參考)
一.在各鄉(xiāng)鎮(zhèn)定點醫(yī)療機構住院的農民,住院費用在100元(含1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助,100元以上?1000元補助40%;1000元以上?3000元補助50%;3000元以上部分補助60%。
二.在縣級定點醫(yī)療機構住院的農民,住院費用在5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助,500元以上?2000元補助30%;2000元以上?5000元補助40%;5000元以上部分補助50%。
三.在縣外縣以上定點醫(yī)療機構住院的農民,住院費用在800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助,800元以上?2000元補助20%;2000元以上?5000元補助30%;5000元以上部分補助40%。
四.個人年內累計補助最高封頂線為10000元。
五.因疾病需要做化療、放療、透析的農民患者須持鄉(xiāng)級以上的診斷證明和本人的身份證村委會證明到縣合作醫(yī)療辦公室備案后,在不辦理入院的情況下,其門診費用納入補助范圍,每放療、化療一個療程視作一次住院,補助辦法按同級醫(yī)院補助標準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