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流程及報銷比例
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銀川市將從2012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銀川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將原銀川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合理整合。屆時,銀川市城鄉居民將享受到均等、公平、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險政策。
據了解,統籌后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采取“一制多檔”的籌資方式,城鄉居民可自愿選擇按一、二、三檔每人每年分別繳費240元、370元、500元,其中財政補貼200元。并根據不同的繳費檔次,享受相應的醫保待遇。
此外,自治區民政對按照第一檔參保繳費的農村低保對象、城鎮未成年低保對象和城鄉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大學生每人每年資助34元;對農村五保對象、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員、民政部門發放高齡老人津貼的人員和重點優撫對象每人每年資助40元。對按照第二檔參保繳費的城鄉成年特困人員每人每年補助102元。
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處副處長陳君說,新政策執行后,將提高城鄉居民參保人員的醫療費報銷比例,減輕參保居民的醫療負擔。參保居民在不同檔次的醫療機構住院,按照第一檔參保的居民可分別報銷85%、75%、65%和40%的住院費用。第二、三檔也有相應的報銷比例。
另據了解,銀川市還將在醫保基金總額中按照每人每年40元的標準提取普通門診統籌保障基金,用于支付城鄉參保居民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和基層醫療機構一般診療費用。
擴展閱讀
從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銀川市將從2012年1月1日起實施《銀川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辦法》。根據該辦法,銀川市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可按照一個醫保政策參保,并選擇不同的繳費檔次享受相應的醫保服務。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包括具有銀川市城鄉戶籍且不屬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內的所有城鄉居民;外來投資和務工人員在銀川市城鄉幼兒園、中小學上學的未成年子女,并在原籍沒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在銀川市各類中專、技校和高校就讀的在校學生。
辦法規定,個人繳費設三個檔次,分別為40元、170元、300元。未成年人和各類在校學生統一按照40元標準繳費,享受170元的醫保待遇;城鎮居民只可選擇170元、300元標準繳費;農村居民可選擇三檔標準繳費,享受相應檔次的醫保待遇。
據介紹,辦法實施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居民住院、門診大病、無第三方責任意外傷害和住院分娩生育醫療費用等基金累計最高支付限額40元檔為5萬元,170元檔為10萬元,300元檔為14萬元。
根據該辦法,居民醫保費應按年一次繳納。居民應在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并繳費。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參保登記和繳費的,不再補辦參保登記和補繳保險手續,次年不享受居民醫保待遇。居民家庭成員凡符合參保條件的,應當以家庭為單位,一次全部參保;家庭成員中的成年人應當同時選擇同意繳費檔次參保繳費。參加居民醫保的人員,不得同時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不得重復享受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