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首次將罕見病納入醫保
醫療保險指通過國家立法,按照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基本醫療保險費應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按時足額繳納。不按時足額繳納的,不計個人帳戶,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其醫療費用。以北京市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例:用人單位每月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10%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2%+3塊錢的大病統籌繳納。
醫療保險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職工因疾病、負傷、生育時,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如中國的公費醫療、勞保醫療。中國職工的醫療費用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以減輕企業負擔,避免浪費。發生保險責任事故需要進行治療是按比例付保險金。
從浙江省罕見病醫保工作新聞通報會上獲悉,從1月1日起,浙江省將戈謝病、肌萎縮側索硬化癥(漸凍癥的一種)、苯丙酮尿癥等3種罕見病納入醫療保障體系。這也是浙江省首次將罕見病納入醫保。
可享受此待遇的人群為現參加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并獲得浙江省戶籍滿5年的患者;或參加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年齡不滿5周歲,其父母一方獲得浙江省戶籍滿5年的浙江省戶籍患者。
據省人力社保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15年底,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為5190萬人,參保率達95%以上;縣域內醫保門診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達50%、住院報銷比例達75%,浙江省已經進入全民醫保時代。
浙江省充分整合人力社保、民政、財政、衛生等各方資源,建立罕見病醫療保障機制,實現費用分段包干、政策無縫銜接,形成更加嚴密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幫助人民群眾化解巨額災難性醫療費用支出風險。
納入保障范圍的罕見病患者,由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專項救助逐層分擔化解其合規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