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3個月的過渡期后,廣州職工醫保門診統籌新政將從下月起全面實施。為有效指引參保人就醫就診,市醫保局通過本報對新政進行了權威解讀。市醫保局明確:從4月1日起,參保人新選“大點”前,須先選“小點”;4月1日前已選“大點”,且4月1日后仍未選“小點”者,仍可享受門診統籌報銷待遇。
調整對象僅涉及職工醫保參保人
根據有關要求,廣州市從今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職工醫保普通門診統籌制度。為保證新政的平穩過渡和順利實施,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間,廣州職工醫保實施普通門診統籌政策“過渡措施”,過渡期內職工醫保參保人的普通門診選點操作按原政策執行,從下月起則按新政策要求全面實施。
市醫保局解釋,4月1日起有關普通門診統籌全面實施是針對職工醫保參保人,即已參加本市職工醫保的在職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和退休人員。而居民醫保參保人則不在本次調整范圍之內。
新選或變更“大點”前需先選“小點”
據悉,本次新政中強化了社區首診、雙向轉診的就醫導向政策。職工醫保參保人到社區醫院(俗稱“小點”)門診就醫,門診統籌報銷比例為80%;若經“小點”首診并經轉診后30日內,再到其他選定醫療機構(俗稱“大點”)門診就醫,報銷比例為55%,而不經社區醫院首診和轉診,直接去“大點”門診就診,則報銷比例為45%。
由于職工醫保門診統籌新政策的調整,普通門診統籌就醫管理與待遇均有所變化,具體來說,主要體現為兩點:一是4月1日起,新辦理門診選點手續的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必須在選定“小點”后,方能辦理“大點”的選定手續。
二是目前已選“大點”而未選“小點”的職工醫保參保人,4月1日后仍可在“大點”記賬結算,但只能按未經轉診的門診支付比例結算,即仍可享受45%的報銷待遇。市醫保局還補充說明到,期間,若符合條件需變更“大點”的參保人,也須在先選定“小點”后,才可以改“大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