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不卡视频在线播放,中文字幕亚洲综合小综合在线,亚洲一级大片,免费观看的成年网站不下载

宜昌大病救助政策規定及大病醫保報銷范圍比例

思而思學網

為進一步減輕我省困難群眾和大病患者醫療費用負擔,有效防范因病返貧致貧風險,切實筑牢民生保障底線,許多省份提出大病救助及醫保報銷相關的制度實施意見,下面小編整理了2023年宜昌大病救助政策規定及大病醫保報銷范圍比例,給大家作為參考。

一、宜昌大病救助政策規定

宜昌市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22〕35號)精神,結合宜昌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市范圍內建立健全統一規范的醫療救助制度,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和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醫療救助(以下統稱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功能。

第三條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全市醫療救助工作,制定統一的醫療救助政策和工作流程,確定醫療救助保障范圍及保障標準。縣市區人民政府(含宜昌高新區管委會,下同)負責實施本地區醫療救助工作,加強醫療保障、參保繳費、社會救助、職工互助、經辦服務、救助資金的統籌協調,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做好醫療救助工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內參保動員、醫療救助申請受理、調查核實和基礎資料審核等工作。

第二章保障對象

第四條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公平覆蓋醫療費用負擔較重的困難參保職工和城鄉居民,救助對象包括以下幾類:

(一)一類醫療救助對象:城鄉特困人員、孤兒;

(二)二類醫療救助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返貧致貧人口;

(三)三類醫療救助對象: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包含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和突發嚴重困難人口);

(四)四類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

第五條因病致貧重病患者是指申請身份認定前12個月累計自負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0%,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規定,難以維持家庭基本生活的基本醫保參保人員(不含前三類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認定程序和財產標準與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保持一致,其救助身份和救助待遇自身份認定之日起12個月有效。各類醫療救助對象根據相關規定實行動態管理。

第三章待遇內容

第六條困難群眾依法依規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享有三重制度保障權益。

第七條醫療救助方式包括資助參保、住院醫療救助和門診慢特病醫療救助(含使用特殊藥品門診待遇)。醫療救助所需資金統一在醫療救助基金列支。

第八條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財政補助政策,對一類醫療救助對象,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給予全額資助;對二類醫療救助對象,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的90%給予定額資助(資助標準不足320元/人·年的,按320元/人·年資助);對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在過渡期內,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的50%給予定額資助。

第九條按照“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后,在一個保險年度內,在定點醫藥機構的住院費用和門診慢特病治療的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部分,按規定納入醫療救助保障范圍。一類醫療救助對象不設起付線,支付比例為100%;二類醫療救助對象不設起付線,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為70%,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為75%;三類醫療救助對象起付線為3000元,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為65%,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為70%;四類醫療救助對象起付線為7000元,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為55%,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以上的部分支付比例為60%。醫療救助年度支付限額為8萬元。

第十條對規范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的醫療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保障后政策范圍內的個人負擔仍然較重的,給予傾斜救助,傾斜救助起付線為7000元,一、二、三、四類醫療救助對象的支付比例分別為100%、90%、70%、50%。傾斜救助年度支付限額為5萬元。

第十一條 因疾病導致家庭基本生活無保障的困難群眾,經相關部門確定為醫療救助對象后,依本人申請其身份確定前12個月內發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等支付后,符合規定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5000元的部分,按照認定人員類別對應的醫療救助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后予以救助,與第九條醫療救助待遇共用年度救助限額。

第十二條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過渡期內,我市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有效銜接鄉村振興戰略有關文件所涉醫療救助對象及其醫療救助待遇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其他救助對象及其醫療救助待遇按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對一、二類醫療救助對象,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

第十四條醫療救助基金支付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費用按國家和省有關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執行。

第十五條困難群眾具有多重特殊身份屬性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享受救助政策,不得重復享受相關救助政策。困難群眾由其困難身份認定地的醫療保障部門按規定實施醫療救助。

第四章就醫及經辦管理

第十六條已認定為醫療救助對象的,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時,直接享受醫療救助待遇,應由醫療救助基金支付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即時結算;無法在定點醫療機構即時結算的,可通過依申請方式按規定給予救助。

第十七條依托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平臺,實行“一站式”服務、“一單制”結算、“一窗口”辦理,實現救助對象信息共享互認、資助參保、待遇給付等一體化經辦服務。可購買社會力量參與一體化經辦服務。

第十八條統一全市醫療救助經辦管理服務規程,細化完善救助服務事項清單,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困難群眾醫療救助申請受理、分辦轉辦及結果反饋等工作。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條一、二類醫療救助對象和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經基層首診轉診的,在市域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先診療后付費”,入院時只需繳納基本醫保住院起付標準費用,無需繳納住院押金。對未按規定轉診的救助對象,不予以救助。

第二十條醫療保障部門將個人當年累計自負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穩定脫貧人口以及個人當年累計自負醫療費用超過當地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的城鄉居民普通參保人員分別納入因病返貧、致貧預警范圍,每月定期推送給鄉村振興、民政部門。經鄉村振興或民政部門核定為醫療救助對象的,醫療保障部門及時落實醫療救助待遇,其他部門按規定給予救助。

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醫療保障部門負責統籌推進醫療救助制度改革工作,落實醫療保障政策,制定全市醫療救助經辦管理服務規程。民政部門負責做好城鄉特困人員、孤兒、低保對象、城鄉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等醫療救助對象認定工作,做好低收入人口的監測工作,及時更新對象信息,與相關部門共享相關信息,支持慈善機構開展醫療救助。財政部門負責做好醫療救助資金投入保障和監督管理工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醫療機構落實“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服務、一票制結算”、醫療費用控制等規定,加強行業管理,進一步規范醫療服務行為。稅務部門負責做好基本醫保保費征繳相關工作。銀保監部門負責加強對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行業監管,商業健康保險規范發展。鄉村振興部門負責做好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認定、監測和信息共享工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基礎信息的確認工作。審計部門負責對醫療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及相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工會組織負責做好罹患大病困難職工會員的幫扶工作,并積極探索職工醫療互助項目。殘疾人聯合會負責殘疾人殘疾類別、等級的認定和基礎信息確認工作,及時更新對象信息,與相關部門共享相關信息。紅十字會參與臨時人道救助等工作。

第二十二條醫療救助基金通過財政預算、福彩公益金、社會捐贈等多渠道籌集。將全市脫貧攻堅期內自行開展的兜底保障制度資金統一并入醫療救助基金。加強預算執行監督,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各縣市區統籌中央、省級醫療救助補助資金和本級財政補助資金,足額落實醫療救助資金,其中城區醫療救助資助參保所需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現行財政體制和負擔辦法分擔。縣市區若醫療救助基金出現缺口,由縣市區財政負責補足。

第二十三條鼓勵慈善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設立大病、罕見病救助項目,支持開展職工醫療互助,鼓勵商業保險機構開發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相銜接的商業保險產品。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醫療救助資助參保標準、起付標準、救助比例、救助限額等可根據全市醫療救助基金運行情況進行調整,調整方案由市醫療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制定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宜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宜府辦發〔2016〕29號)同時廢止。此前出臺的有關醫療救助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二、宜昌大病醫保報銷范圍比例

1.遵循“先保險后救助”原則。推進全民參保計劃,確保困難群眾及時參保、應保盡保,全面落實基本醫保各項待遇政策,參保后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后,再按規定予以救助。

2.強化大病保險補充保障功能。延續一類、二類對象大病保險起付線降低50%、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封頂線的傾斜支付政策。

3.強化醫療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1)全面落實基本醫保各項待遇政策。資助參保救助對象不設置待遇等待期,一類對象,對個人繳費全額資助;二類對象,對個人繳費按90%比例定額資助(資助標準不足320元/人·年的,按320元/人·年資助)。納入監測范圍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過渡期內個人繳費按50%比例給予定額資助。

(2)明確醫療救助支出范圍。主要覆蓋救助對象在定點醫藥機構發生的住院、門診慢特病(含使用特殊藥品門診待遇)的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等支付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部分,按規定納入醫療救助保障范圍。

(3)門診慢特病醫療救助。門診慢特病醫療救助取代普通門診救助政策,參照住院救助比例標準執行。

(4)住院醫療救助。一類、二類對象,不設置起付標準,對其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分別按100%、不低于70%比例救助;三類、四類對象,起付標準分別為3000元、7000元,對其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分別按不低于65%、55%比例救助。

(5)醫療救助年度支付限額。門診慢特病醫療救助和住院醫療救助共用年度醫療救助限額,支付限額為8萬元。

(6)傾斜救助。對規范轉診且在省域內就醫的醫療救助對象,經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后,政策范圍內自付醫療費用超過7000元的部分,對一、二、三、四類救助對象分別再按100%、90%、70%、50%比例給予再次救助,年度支付限額為5萬元。

三、宜昌大病救助相關文章分享

2020年宜昌退休職工大病救助政策,宜昌大病醫保范圍救助政策

熱門推薦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