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市級統籌實施辦法》,明確在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及新農合醫保“三保合一”的基礎上,實現城鄉居民醫保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和基金管理“六統一”。
據悉,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將原新農合與城鎮居民醫保信息系統、醫療救助信息系統整合改造,建立統一的醫療保障信息服務平臺,城鄉居民醫保基金實行市級統籌和財政專戶管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與城鄉居民醫保同步實行市級統籌,報銷比例不低于50%,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額20萬元。
《辦法》明確擴大參保范圍,規范繳費標準,統一醫療待遇,參保居民普通門診統籌,封頂線由200元調高至300元;提高門診特殊病種支付待遇,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在全市精神專科醫院就診和結核病患者在縣級定點醫院就診均不設起付線,高血壓、糖尿病特殊門診報銷封頂線從1000元分別提高至1300元、1500元;住院報銷實行差別支付,各級中醫專科醫院報銷比例增加5個百分點。
醫療救助方面,《辦法》規定從2018年1月1日起,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實行市級統籌和財政專戶管理,規范管理醫療救助管理系統,明確五類醫療救助對象,享受醫療救助即時結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