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蕪湖大病醫療補充保險范圍微調。昨日,小編再次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這項制度還有其它完善之處,為民謀福利,實現大病托底保障。
在市人社局醫療保險科,記者獲悉,蕪湖2012年在全省率先啟動了大病醫保。自那時起,所有參加蕪湖城鎮職工醫保和城鎮居民醫保的人員,個人無需再重新繳費,即可自動享受大病醫保。
這次的調整,主要是突破了原先的基本藥品目錄。根據全省統一要求,凡目錄內的藥品,分段報銷比例為50%-80%。而目錄外的全自費藥品,從之前的不予報銷,變為報銷比例也能達到50%。舉例來說,在很多腫瘤治療中,需要用到費用相對較高的靶向藥物。現在,患者只需提供相關的基因檢測報告,即可報銷一定的靶向藥物費用。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大病醫保只報銷院內產生的費用,患者在院外、甚至外地購買的藥品,醫保中心是不予承認的。這也是為了避免醫生與藥商合謀,獲取非法利潤。
最后一點是,控制個人醫療費用,將參保患者個人負擔比例納入對醫療機構的考核。具體的比例,各家醫院不同,是根據其前三年的整體自費水平確定的。如此,督促協議機構按需治療,避免大處方,有效保障參保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