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制定印發了《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30號,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黨的十九大精神和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要求,對進一步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工作作出部署。
一是繼續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籌資標準。《通知》明確2019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險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同時,要求個人繳費同步相應提高。
二是穩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通知》要求新增籌資主要用于兩方面:一方面,要確保基本醫保待遇保障到位。鞏固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并統一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對貧困人口加大支付傾斜力度,在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全面取消封頂線。
三是全面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通知》主要是針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尚未整合統一的地區,要求加快兩項制度整合,于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并軌運行向統一的居民醫保制度過渡,在制度政策“六統一”基礎上,進一步統一經辦服務和信息系統,提高運行質量和效率。
四是完善規范大病保險政策和管理。《通知》重點要求:各地同步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統一規范大病保險籌資及待遇保障政策;并按照《政府工作報告》要求,落實籌資待遇調整政策,于2019年底前按最新籌資標準完成撥付,確保政策、資金、服務落實到位;優化大病保險經辦管理服務。
五是切實落實醫療保障精準扶貧硬任務。2019年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關鍵之年。《通知》要求各地切實負起政治擔當,聚焦深度貧困地區因病致貧返貧特殊貧困群眾,全面落實《醫療保障扶貧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8-2020年)》,著力解決“兩不愁、三保障”中醫療保障薄弱環節,確保貧困群眾應保盡保,加強三重制度綜合保障,按照現有支付范圍和既定標準保障到位,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長效機制。
六是全面做實地市級統籌。《通知》以實現基金統收統支為重點,提出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地市級統籌標準,即基金統收統支、政策制度統一、醫療服務協議管理統一、經辦服務統一、信息系統統一,并鼓勵有條件地區探索省級統籌。
此外,《通知》對加強和改進醫保管理服務、保障各項任務內容落地見效提出了明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