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從烏魯木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生育保險處了解到,新生兒抵抗力弱,發病率高,可一些父母對孩子參保不夠重視。
為扎實推進社保惠民工程,保障新生兒按時享受醫保待遇,減輕因患重大疾病新生兒家庭的負擔,特出臺了新生兒“落地參保”政策。《關于將新生兒納入醫保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已經印發各定點醫療機構。
從今年1月1日開始,新生兒自出生之日起,就可辦理醫保卡,享受醫保待遇,但前提是必須參加醫療保險。不過沒有來得及參保的新生兒也不要著急,1年內可以追溯報銷(此前不能追溯報銷)。
例如:孩子4月生病住院,8月才參保繳費,那么可以回過頭去報銷參保新生兒4月份的醫療費用。據了解,新生兒參保繳費后,即可與城鄉居民一樣享受醫保待遇,如果新生兒生病住院,就可按一定比例報銷。
在鄉鎮衛生院、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以及三級醫院,政策方面的報銷比例分別是90%、85%、70%和55%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9萬元,大病醫療保險不設最高支付限額,即住院報銷金額不設上限。
☆ 辦醫保須知
孩子出生后應及時為新生兒辦理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手續,現在學齡前兒童個人繳費標準每人每年120元,低保家庭中的學齡前兒童、殘疾學齡前兒童每人每年60元。
如果孩子出生1年內,在參保前就已生病住院發生過醫療費用,要追溯報銷的,需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供孩子就醫時的相關憑據,在醫院住院處辦理聯網手續,發生的費用通過網絡可及時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