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級最新通知,新生兒醫療待遇仍執行漢政辦發(2016)59號文規定的“當年出生的嬰幼兒隨參保父親或參保母親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及城鄉大病保險待遇,次年按規定參保"含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雙職工'家庭)”政策。針對該政策結合信息系統解釋如下:
1、新生兒的父親或母親如果參加的是a、本市新農合的;b、外市、外省職工醫保及城鄉居民醫保的;C、父母雙方未參加任何醫療保險的。由于參保數據和居民的數據不在一個系統,不能對其父母參加醫保情況做到信息認證,這部分新生兒收費660元,從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居民醫療待遇。參保資料同普通參保人。
2、新生兒的父親或母親
a、一方參加本市居民醫保的;
b、雙方都參加的為本市職工醫療保險的;
c、一方參加本市職工醫療保險的單職工。新生兒不用交費。如符合父母為單、雙職工醫保的,需其2018年職工醫保參保繳費后再來辦理新生兒的參保手續(否則系統不能通過)。錄入系統后由社區工作人員給辦理醫保證,醫療待遇方可從出生之日起享受。
辦理參保資料收取:照片2張、戶口本首頁、戶主及參保人復印件、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可證明新生兒與父母的關系)、父或母親參保醫保證復印件及身份證復印件。
3、凡2月28日前已繳費的新生兒,已審核進系統,一概不退不補。
上述解釋針對3月1日之后繳費的新生兒。
如有疑問請到社區便民服務大廳咨詢。
另:如有發現個人信息有誤的群眾,比如發現系統中性別、身份證有錯誤,請攜帶本人醫保證、身份證前來社區便民服務大廳,進行系統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