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具體如何?以下是為大家準備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后服抗排異藥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并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藥僅限在批準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5、住院醫療。醫保繳夠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醫保報銷。
延伸閱讀:6月15日起,洛陽市醫療保險實現“一站式”即時結算
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6月1日發布好消息,6月15日起,洛陽市將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一站式”即時結算。這意味著患者出院時即可完成報銷。
近年,洛陽市醫療保險制度不斷完善,但由于報銷程序環節多、報銷周期長,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不能得到及時結算,特別是大病保險、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還須前往商業保險公司辦理。患者從提交申請到報銷款到賬至少需要15個工作日,導致老百姓看病需要自己先行支付全部費用,增加了經濟負擔,影響二次治療。
“一站式”即時結算,可實現不同醫療保障制度間人員信息、就醫信息和醫療費用信息的共享。“患者出院時只需在相應服務窗口輸入個人信息,醫院將直接墊付納入報銷范圍的合規醫療費用,患者只需繳納自付醫療費,真正實現了‘隨來隨治,隨走隨結’的‘零時限’即時結算。”市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目前,洛陽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具體賠付標準為:參保居民在一個保險年度內住院(含多次住院),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規定支付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1.5萬元,由大病保險按照1.5萬元至5萬元(含)支付50%、5萬元至10萬元(含)支付60%、10萬元以上支付70%的比例分段支付。年度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為40萬元。
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保障對象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居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困境兒童,其保障范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一致。困難群眾住院費用經基本醫保報銷后一個參保年度內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自付費用,在大病保險起付線(含)以內的部分,直接進入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分段按比例報銷;超過大病保險起付線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險報銷,剩余部分由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按政策報銷。
2017年我省制定的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待遇的起付線為3000元,3000元至5000元(含)部分按30%的比例報銷,5000元至1萬元(含)部分按40%的比例報銷,1萬元至1.5萬元(含)部分按50%的比例報銷,1.5萬元至5萬元(含)部分按80%的比例報銷,5萬元以上按90%的比例報銷,不設封頂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