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吳江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透露,為進一步提高我區醫療保障水平,加速推進我區與蘇州城區醫療保險并軌,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吳江區2017年度居民醫療保險政策將作出相應調整。
2017吳江居民醫保政策
變化一: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為1200元/年
今年,我區醫療保險并軌蘇州的步伐將進一步加快,財政投入力度將進一步加大,人均財政補助增加290元,全年財政增加投入近1億元。2017年度,居民醫療保險籌資標準為1200元/年,其中個人繳費300元,其余900元由區、鎮(區)兩級財政補助(符合參保條件的新吳江居民須全額繳納)。
變化二:三大病的基金結付比例將大幅提高
在門診特定項目方面,三大病的基金結付比例將大幅提高,可減輕患大病、重病參保居民的醫療費用負擔。具體來說,參保居民因惡性腫瘤放療化療、重癥尿毒癥透析、器官移植后在門診使用抗排異專科藥物的治療費用,在20萬元限額內,基金結付比例由70%提高到90%。
不僅如此,再生障礙性貧血患者在門診使用專科藥物的治療費用,在8000元限額內,基金結付比例由70%提高到90%;
血友病患者在門診使用專科藥物的治療費用,在60000元限額內,基金結付比例由70%提高到90%;
白內障門診手術政策范圍費用在3800元限額內(其中白內障超聲乳化手術費用限價2800元,包含檢查、麻醉、用藥、治療、材料等全部費用;人工晶體費用限價1000元),基金結付比例由70%提高到90%。
需要注意的是,在單個醫保結算年度內,居民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與住院累計政策范圍醫療費用以20萬元封頂。
變化三:吳江居民在蘇州市內外住院待遇
與此同時,吳江居民在蘇州市內住院起付標準和住院限額內結付比例將與蘇州城區一致。
吳江居民在蘇州市范圍內定點或指定轉診醫院住院的起付標準分別調整為:三級醫院600元、二級醫院400元、一級醫院200元;在蘇州市以外的指定轉診醫院住院的起付標準統一調整為1000元;患重癥精神病的參保居民在精神病專科醫院住院治療不設起付標準。
今年,吳江居民住院封頂線也按照蘇州城區封頂線標準作了調整,統一調整為20萬元。
變化四:住院限額內結付比例提高
我區居民的住院限額內結付比例也有所提高。在蘇州市范圍內定點或指定轉診醫院住院的:
4萬元(含4萬元)以內的部分,基金結付比例由70%提高到75%;
4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基金結付比例由75%提高到80%;
10萬元以上至20萬元(含20萬元)的部分,基金結付比例由80%提高到90%。
在蘇州市以外的指定轉診醫院住院的,在上述結付比例的基礎上下降20個百分點。
關于醫保的幾個簡單問答!
1、繳納了醫療保險費,何時開始享受待遇?
單位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后,從正常繳納醫療保險費次月起享受職工醫療保險在職職工醫保待遇;
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經批準符合享受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條件的,從次月起享受職工醫療保險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待遇。
2、職工享受職工醫療保險退休待遇的條件有哪些?
⑴ 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男滿30年、女滿25年(一至四級工傷職工除外);
⑵ 從蘇州大市范圍以外轉入人員(屬組織調動、部隊轉業安置及高層次人才引進的除外)在本市(蘇州大市范圍)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
⑶ 靈活就業參保人員實際繳費年限滿10年。
凡不符合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規定的,應按規定一次性補足后,方可享受職工醫療保險退休待遇。
3、市民卡為什么會凍結?凍結期間的費用如何解決?
⑴未按規定參保繳費,致醫療保險待遇中斷:凍結社會保障•市民卡期間醫保待遇不能享受。
⑵稽查凍結,致醫療保險實時劃卡待遇暫停:對違反醫療保險規定的欺詐行為,經相關部門依法處理后暫停參保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⑶已辦理居外醫療和轉外就醫手續,致社會保障•市民卡在參保地實時劃卡功能凍結:在居住地定點醫院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轉外醫院住院醫療費用和因突發急、危、重病就近在醫療機構發生的急診醫療費用,可按醫療費用零星報銷相關規定辦理醫療費用審核報銷。
⑷ 退休未補足,職工醫保待遇中斷:辦理退休時醫保繳費年限不足需補足而未補足的,職工醫保待遇中斷,補足后醫保待遇開通,待遇中斷期間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⑸ 跨統籌區轉移,本地醫保待遇中斷:參保關系跨統籌地區轉出的,本地醫保關系中斷。
⑹ 資格認證未通過,醫保待遇中斷:待資格認證通過后恢復醫保待遇。
4、轉外就醫
至指定轉診醫院住院治療的參保人員,其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然后持社保卡(市民卡)、醫療費用報銷憑證(包括出院小結、正規的醫療費用發票和費用清單)到戶口所在鎮(開發區、高新區)經辦機構結報。
5、長期居外就醫
離開吳江轄區3個月以上而又不能回吳江就醫的參保居民必須辦理長期居外就醫手續,實行先登記、再就醫、后補償的原則。
參保居民應由參保地社區(村、居委)出具其在外居住或工作的證明和異地居住暫住證(居住證)及與申請理由相關的資料到所在鎮(區)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就醫登記手續。
辦理異地就醫手續的參保居民在異地約定醫療機構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然后在出院一個月內(或本保險年度內)由本人持社保卡(市民卡)、醫療費用原始票據、費用清單、異地就醫登記表、出院小結、異地約定醫療機構的門急診病歷等資料到所在鎮(區)經辦機構審核報銷。其中,在異地約定的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醫保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按照在蘇州市范圍內定點或指定轉診醫院相關規定執行。
6、吳江區社會醫療保險專線醫院及指定轉診醫院
指定轉診醫院只限本部,不包括分院、協作醫院〈病房〉、聯合醫院〈病房〉等形式的醫院。(長期居外人員不適用該轉診范圍)
蘇州市專線醫院為:蘇州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蘇州大學附屬第二醫院、蘇州市市立醫院(含東區、北區)、蘇州市中醫醫院、蘇州市第五人民醫院、蘇州市廣濟醫院、蘇州高新區中西醫結合醫院
蘇州市轉診醫院為:蘇州大學附屬兒童醫院、蘇州市口腔醫院、蘇州市眼耳鼻喉科醫院
南京市轉診醫院為:南京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江蘇省人民醫院)、南京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院、江蘇省口腔醫院、江蘇省第二中醫院、江蘇省中西醫結合醫院、江蘇省腫瘤醫院(江蘇省腫瘤防治研究所)、江蘇省兒童醫院、南京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江蘇省中醫院)、南京大學醫學院附屬鼓樓醫院、南京市第一醫院、南京市第二醫院、南京市中醫院、南京軍區總醫院
上海市轉診醫院為: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復旦大學附屬眼耳鼻喉科醫院、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復旦大學附屬婦產科醫院、復旦大學附屬兒科醫院、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海醫院、第二軍醫大學附屬長征醫院、第二軍醫大學附屬東方肝膽外科醫院、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龍華醫院、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曙光醫院、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岳陽中西醫結合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仁濟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附屬第九人民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附屬兒童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附屬第六人民醫院、上海交通大學附屬第一人民醫院、同濟大學附屬口腔醫院、同濟大學附屬同濟醫院、同濟大學附屬第十人民醫院(同濟大學附屬鐵路醫院)、中國福利會國際和平婦幼保健院、海市華東醫院、上海市胸科醫院、上海市傳染病醫院、上海市第一婦嬰保健院、上海市中醫醫院、上海市肺科醫院(上海市職業病院)、上海市皮膚病防治中心、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上海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上海市口腔病防治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五五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一一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八五醫院、上海市中西醫結合醫院、上海市長寧區光華醫院、上海兒童醫學中心
浙江省轉診醫院為:浙江省一院、浙江大學醫學院第二醫院、浙江省人民醫院、湖州市第一人民醫院、湖州市第三人民醫院、湖州市中心醫院、嘉興市第一醫院、嘉興市婦幼保健院、嘉興武警醫院、嘉興市第三醫院、嘉興市中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九八醫院、桐鄉市第三人民醫院、湖州市南潯人民醫院、湖州市南潯中西醫結合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