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住院醫療待遇
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符合政策規定的住院醫療費用,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一級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鎮衛生院)報銷比例為85%,由門診統籌簽約醫療機構村衛生室上轉到醫療機構鎮衛生院住院治療的,報銷比例提高2個百分點。其他一級醫院(縣二院、縣婦幼保健院)報銷比例為75%,二級醫院(縣人民醫院、縣中醫醫院)報銷比例為70%,三級醫院(濱醫附院、濱州人民醫院、市中心醫院、市三院等)報銷比例為55%。
2017年醫療保險繳費標準統一為220元一個標準后,任何一個參保居民如果去省級聯網醫院(如:省立醫院)住院時,可以在我們當地縣級醫院開具轉診證明到縣醫保處進行備案,醫保處可在省級平臺將病人的住院信息直接轉到病人在省級聯網醫院住院的報銷系統,使病人出院時直接享受報銷待遇,并且享受高于當地約25%的報銷比例,同時減少參;颊呋劓偹筒牧系穆闊。這充分體現2017年統一繳費標準220元給我們城鄉居民帶來的方便和實惠。
(二)普通門診醫療待遇
在一個年度內,門診醫療費用起付標準為50元,參保人在本年度內門診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900元,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符合政策規定的普通門診統籌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直接為50%;取消二次補償制度的麻煩。
(三)門診慢性病醫療待遇
2017年門診慢性病病種有惡性腫瘤(包括白血。⒛蚨景Y、臟器官移植、糖尿。ê喜⒏腥净蛴行、腎、眼、神經并發癥之一者)、高血壓病Ⅲ期(有心、腦、腎并發癥之一者)、類風濕病(活動期)、肺源性心臟。ǔ霈F右心室衰竭)、腦出血(包括腦梗塞)恢復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ǔ霈F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氣腫、結核病、再生障礙性貧血、重性精神疾病、癲癇、血友病、苯丙酮尿癥等。以上慢性病所發生的門診醫療費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給予適當補助。一個年度內,門診慢性病起付標準為500元,與住院起付標準分別計算,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之間的符合政策范圍內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最高補助比例不超過50%。
(四)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一個年度內,參保居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和納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的門診慢性病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險給予補償。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2萬元,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補償。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1.2萬元以上(含1.2萬元)、1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50%的補償;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20萬元以下部分給予60%的補償;20萬元(含20萬元)以上部分給予65%的補償,每人最高給予30萬元的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