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人社字[2016]17號
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濱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勞動保障辦公室、財政局,高新區、北海經濟開發區黨群工作部、財政局:
現將省人社廳、財政廳《關于2017年居民大病保險籌資和待遇標準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嚴格遵照執行,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核定居民基本醫保參保人數。各縣區要在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集中繳費期結束后盡快核定參保繳費人數,并向保險公司提供參保人員名單。
二、按時完成資金劃撥。各縣區要根據核定的居民參保人數,按照52元的籌資標準,在規定時間內將大病保險資金的80%撥付至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指定賬戶。
三、督導保險公司抓緊開展大病保險工作。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督導保險公司積極與醫療機構對接,確保居民大病保險工作順利開展。
附件:魯人社字[2016]44號(2017年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的通知)
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州市財政局
201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