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對我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政策進行了調整。與過去的大病保險政策相比,新政主要有三大變化:
第一大變化是起付標準提高了。根據省政府文件統一規定,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的起付標準從8000元提高到12000元,目的是充分使用有限的大病保險基金,按照精準扶貧的原則,保障高額醫療費用支出的參保患者,緩解大病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新政統一了城鎮職工、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即參保人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合規醫療費用個人負擔累計達到12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險分段按比例報銷。
第二大變化是報銷比例提高了。年度內政策范圍內個人負擔累計金額在起付標準以上至30000元(含)賠付55%,30001元至100000元(含)賠付65%,100001以上賠付75%,與原政策相比,50000元以上的年度報銷比例比過去提高了10%,50000元以下的提高了5%。年度大病保險最高賠付限額實行上不封頂。參加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醫保的人員,大病保險個人不需另外繳費。
第三大變化是統籌層次提高了。城鎮大病保險基金實行更加嚴格的市級統籌,目的是保障制度的更加可持續性。設立“市級城鎮大病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實行統收統支,余缺共濟。并規定了對不按時足額上繳大病保險基金的單位責任人員進行追責!
我市城鎮大病保險還有兩大亮點,一是在全省率先同時實施城鎮職工、居民大病保險政策;二是年度大病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上不封頂,全省只有少數市州實行了這兩條政策。市人社局副局長熊新元介紹,我市城鎮大病保險惠及城鎮職工、居民70余萬人,保障范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體現了市委、市政府保住民生底線、促進發展成果全民共享的理念。
夯實民生之基 共享醫保成果
才見柳樹綠,又見桃花紅。在這美好時節,《咸寧醫保之窗》專欄如期與大家見面了。
2017年市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必須堅持改善民生,筑牢民生底線,辦好民生實事,讓全體人民共享發展新成果”。社會保障是民生之基,病有所醫是人民群眾擁有獲得感、幸福感的前提條件。開辦《咸寧醫保之窗》,就是要搭建政府與群眾密切溝通的平臺,帶著最深厚的感情去傾聽群眾心聲、了解群眾訴求、回應群眾期待。
近幾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市醫保工作銳意進取、改革創新,取得了一系列成績,在全省實現了“7個率先”:率先統一了全市醫保政策,率先實現了市級統籌,率先實現了異地就醫實時結算,率先實行了職工門診統籌,率先完成了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招投標工作和開展待遇理賠,率先實行了職工大病保險政策,率先推行了總額控制付費方式改革。此外,在醫保擴面征繳、醫療監控系統建設、醫保經辦能力提升等方面也亮點紛呈、可圈可點。
我們希望,借助這個窗口,讓更多的人了解醫保政策,推動我們改變過去醫保制度統籌層次低,醫保政策多樣化、碎片化等問題,讓人民群眾充分享受到醫保制度改革的成果。
我們相信,秉持“改革創新、規范管理”理念,不斷改進工作方法,不斷提升經辦能力和服務質量,特別是架設起與社會各界溝通的橋梁、聯結的紐帶,以此征求意見,保持互動,讓人民群眾參與到醫保政策制訂之中,促使醫保政策更加公開、透明,推動醫保工作不斷改進完善。同時,我們也將從民生需求出發,針對群眾的所思所想、所需所盼,把關注最多、與群眾利益關系最大的政策作為重點進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傳,努力形成全社會理解、支持醫保工作的良好氛圍。
“能行春風,必得秋實”!断虒庒t保之窗》雖然還是個新生的小嫩芽,但是她植根于咸寧這塊沃土,服務于廣大群眾,有大家的關心與呵護,一定會結出累累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