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市政府近日審議通過《關于完善我市城鎮職工、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政策的實施意見》。政策的調整,意味著享受大病保險的對象由1723人增加到5350人,醫保基金將為此增加支付4386萬元。
,我市執行城鎮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參保居民大病報銷比例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了15.6%,緩解了一部分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家庭的經濟壓力,受到居民好評。
緣何去年才實施的醫保方案又作調整?原來,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以來,市政府廣泛征求意見,其中一條涉及醫療保障——城鎮職工大病保險由于歷史原因,報銷比例低于居民醫保4.7%,部分職工提出意見。
市政府高度重視這一民生問題,責成人社局對大病保險深入調研,完善方案。
根據新的實施意見,將統一城鎮職工、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實現統一保障范圍、統一保費標準、統一保障水平、統一基金管理、統一經辦方式,參保的職工和居民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對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進行分段計算,累加賠付,最高賠付比例為75%,最高支付限額實行上不封頂。
市醫療保險局副局長胡冠華介紹,調整大病保險政策后,參保職工大病報銷比例在去年的基礎上將再提高26.72%(以花費30萬元醫療費為例),受益人群擴大近2倍,而且不要求參保人員另外增加保費。為了方便居民和職工報銷,新辦法自元月1日起執行,實現了時間上的無縫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