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醫保異地報銷政策規定,2017年天津醫保異地報銷比例額度流程新規
最近,《天津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意見》日前正式發布,將從加快推進醫療保險付費方式改革、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完善醫保報銷政策等10方面推出34項政策,《意見》自印發之日實施,有效期5年。
根據該意見,本市將實行醫療機構間分級診療,醫保實行差別化支付政策。基層醫療機構的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比例高于高級別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低于高級別醫療機構。門診、門診特定病種、住院轉診轉院,起付線連續計算。基層醫療機構藥品報銷范圍擴大到基本醫保藥品目錄中的品規。基層醫療機構醫師開具長期處方,基本醫保予以支付。
今后,擴大居民醫保門診報銷范圍,并調整門診報銷起付線。參保城鄉居民到實行公立醫院改革的二級醫院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居民醫保報銷范圍,年度內起付標準為500元、最高支付標準3000元,報銷比例50%。
深入實施大病保險制度,基本實現參保人員全覆蓋,在15萬元以上35萬元以下的部分由大額醫療費救助基金報銷最高可達80%。
重度殘疾、低保以及其他符合規定的各類困難家庭人員參加居民基本醫保的,個人不繳費,由財政部門全額補助。
分級診療 醫保實行差別化支付
實行醫療機構間分級診療,醫保實行差別化支付政策。基層醫療機構的職工醫保門診報銷比例高于高級別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低于高級別醫療機構。門診、門診特定病種、住院轉診轉院,起付線連續計算。基層醫療機構藥品報銷范圍擴大到基本醫保藥品目錄中的品規。基層醫療機構醫師開具長期處方,基本醫保予以支付。
報銷范圍擴大 起付線調整 額度跨年累計
門診報銷范圍擴大到二級醫院。參保城鄉居民到實行公立醫院改革的二級醫院就醫發生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居民醫保報銷范圍,年度內起付標準為500元、最高支付標準3000元,報銷比例50%。
調整門診報銷起付線,當年門診費用未到起付線,下一年降低門檻費。即,職工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連續參保繳費或享受醫保待遇滿1年(自然年度),且當年發生的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未超過起付標準的,次年門診就醫時,起付標準在規定標準基礎上降低100元;連續2年未超過起付標準的,次年起付標準降低200元;連續3年及以上未超過起付標準的,次年起付標準降低300元。
在享受降低門診報銷起付線年度內,參保人員報銷門診醫療費用的,從次年起恢復降低起付線前規定的門診起付標準。
職工醫保住院報銷起付線調整。對于在職職工當年發生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未超過1500元、退休人員未超過2500元的,次年住院就醫時,第一次住院起付標準降至5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標準取消。在享受降低住院報銷起付線年度內,在職職工發生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超過1500元、退休人員超過2500元的,從次年起恢復降低起付線前規定的住院起付標準。
實行門診醫保額度跨年度積累。參保人員年度內未發生門診醫療費用,或發生政策范圍內門診醫療費用未達到當年度最高支付標準(封頂線)的,發生的醫療費用與最高支付標準的差額部分,可結轉到次年及以后年度本人住院醫療費報銷最高支付標準,并逐年累加計算。
調整門診藥店報銷比例。自2017年起,職工和居民醫保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發生的門診醫藥費用,報銷比例分別調整為65%和50%。
困難群體參保 待遇提高個人不繳費
重度殘疾、低保以及其他符合規定的各類困難家庭人員參加居民基本醫保的,個人不繳費,由財政部門全額補助;將低保人員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員的報銷水平由低檔保障標準提高為中檔保障標準,住院報銷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相應提高籌資標準,所需資金由財政部門全額補助;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救助人員中的重度殘疾人員、單親家庭成員、失獨家庭成員、農村五保供養人員和城市“三無”人員,以及優撫對象參加居民基本醫保的,按照高檔籌資,個人不繳費,由政府全額補助,并享受高檔籌資醫保待遇。重度殘疾、享受低保待遇、低收入家庭救助、優撫對象家庭中的未成年人,以及享受國家助學貸款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按照學生兒童籌資檔繳費,由財政部門全額補助,并享受高檔籌資醫保待遇。
同時,一至六級傷殘軍人參加職工基本醫保,個人不繳費。
備受關注的異地醫保報銷有什么新政策?那么,下面請看小編給大家整理的關于2016異地醫保報銷最新政策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醫保異地報銷條件
1.已辦理異地安置、探親、駐外工作學習等外地就醫登記備案手續的參保人員,在異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醫療費用墊付現金的情形。
2.省級參保人員經備案同意轉北京、上海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墊付現金的情形。
二、醫保異地報銷所需材料
三、醫保異地報銷流程
1. 費用申報單位、個人提交相關報銷材料
2. 受理人員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
3. 材料齊全的由初審人員進行費用審核、錄入、結算并打印《省級單位醫療費用報銷單》;不全的及時告知需補全的材料。
4.復審人員進行費用復審,打印《省級單位職工外診、急診結算憑證》后轉入財務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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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衛生計生委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4〕93號),明確了下一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目標任務和實現途徑。
根據文件要求,明年將基本實現地市和省(區、市)范圍內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在此基礎上,將全面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為實現這一目標,文件提出完善市級統籌、規范省內異地就醫結算、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的分層次推進思路,并明確以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和異地住院費用結算為工作重點。
為此,記者就異地就醫的全國統籌推進工作專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司局負責人。
記者:不能隨時隨地享受醫保看病一直是讓職工頭疼的問題,此次異地就醫結算全國統籌的進展和難點在哪?
人社部:目前,已有27個省份建立了省內異地就醫結算平臺,其中有22個省份基本實現了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一些地方通過點對點聯網結算、委托協作等辦法,進行了跨省異地就醫的探索。
然而,從全國范圍來看,異地就醫結算工作推進中依然存在不少問題:一是部分地方尚未實現市級統籌,市域范圍內還未做到直接結算;省內異地就醫結算尚不規范;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缺少頂層設計和協調。二是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費用結算存在手續復雜、墊付壓力大等問題。三是異地醫療行為缺乏監管,通過偽造醫療票據和就醫材料等行為欺詐騙取醫保基金的情況時有發生。
對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衛生計生委共同研究起草了《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并征求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各省(區、市)人社部門的意見。目前,該文件已正式印發。
記者:本次異地就醫文件提出分層次解決異地就醫問題的思路是什么?有什么具體目標?
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了分層次推進醫療保險異地就醫費用結算的思路:一是完善市級統籌。要求以全面實現市域范圍內醫療費用直接結算為目標,做到基金預算、籌資待遇政策、就醫管理的統一和信息系統的一體化銜接,努力做到“同城無異地”。二是規范省內異地就醫。各省份要建立完善省級異地就醫平臺,通過平臺開展省內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工作,建立統一的醫保技術標準庫,規范異地就醫結算辦法和經辦流程。三是跨省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探索建立國家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逐步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并做好異地轉診、異地急診人群的就醫管理。
與分層次推進的思路相適應,我們也提出了相應的工作目標,明年將基本實現市級統籌區內和省內異地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建立完善國家和省級異地就醫結算平臺;全面實現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在此基礎上,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加快工作節奏,積極推進。
當前我國醫療資源配置還很不平衡,分級診療模式尚未建立,醫保基金支撐能力也比較有限,解決異地就醫問題不可能一步到位、一蹴而就,應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充分利用各級資源,避免因過分強調就醫和結算的便利性而加劇就醫人員向大城市、大醫院過度集中,導致醫療費用過快增長,影響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長期可持續發展,最終影響廣大參保人員醫療保障待遇。
記者:我們注意到文件提出跨省異地就醫費用直接結算的重點人群是異地安置退休人員,請您解釋一下這類人員的具體范圍,以及為什么要以這部分人員作為重點?
人社部:異地安置退休人員是指按照戶籍政策取得居住地戶籍的長期居外退休人員,主要是退休后隨子女居住的老人。他們普遍年齡大、醫療負擔重,長期不返回參保地,異地就醫報銷時的“跑腿”和“墊支”問題對他們的影響最大,因此對異地就醫費用直接結算的需求最為迫切。同時,這部分人群界限相對比較清晰,也有利于跨省異地就醫工作的穩妥起步。因此,《指導意見》明確以這部分人群作為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的重點人群。
下一步,結合戶籍和居住證制度改革的推進,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探索將其他跨省異地居住人員納入住院醫療費用直接結算范圍,為廣大參保人員提供更好的醫保結算服務。
記者:請問跨省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在進行醫療保險費用直接結算時有什么特殊政策?
人社部:由于目前醫療保險信息系統還不完善、技術標準尚不統一,為了便于直接結算,《指導意見》對跨省異地安置退休人員規定了一些特殊政策,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支付范圍原則上可以執行居住地的“三目錄”范圍。這樣有利于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居住地的醫生根據平時習慣給異地安置退休人員診治,也有利于避免因支付范圍不同而增加參保人員負擔。二是支付比例執行參保地本地就醫的支付比例,不執行轉外就醫支付比例。三是經本人申請,異地安置退休人員個人賬戶資金可以劃轉給個人,供門診就醫、購藥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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