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范圍對象
參加省級單位醫療保險的范圍對象指:單位駐地在成都市青羊區、錦江區、武侯區、成華區、金牛區、高新區范圍內的省級機關、事業單位以及中央在蓉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一律按單位成建制參保。
具體規定如下:
(一)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參保范圍對象包括所有省級參保單位及其職工。單位繳費標準按上年度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7.5%繳納;在職職工個人繳費標準按本人上年度工資收人總額的2%繳納;退休人員不繳費。基本醫療保險費按季度繳納。
(二)住院和門診特殊疾病補充醫療保險(簡稱住院補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住院補充醫療保險的參保范圍包括參加省級基本醫療保險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繳費標準每年由省醫保中心公布執行,按照單位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一次性繳納。
(三)門診補充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均可視本單位實際情況,為其參保職工每年一次性繳納,繳費金額計入本人個人賬戶。
(四)個人接續參保的費用繳納。參保范圍包括:原已在省醫保中心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省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與單位解除人事關系后在成都市區靈活就業的,可以個人身份接續參加省本級醫療保險。個人選擇統帳結合方式的,按成都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9.5%繳納費用;個人選擇單建統籌的,按成都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繳費。繳費方式為每年12月底以前一次性繳納下一年度的全年費用。
個人賬戶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個人賬戶資金構成
個人賬戶資金由兩部分構成:1.單位繳費中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2.個人繳納的費用。按照下表公式計算:
在職 :①<50歲,(個人繳費的2%+本人實足周歲× 0.02%)×本人上年工資總額
②≥50歲,(個人繳費的2%+本人實足周歲× 0.035 %) ×本人上年工資總額
退休: (2%+本人實足周歲×0.035%) ×本人上年退休金。
注:退休金低于上年度成都市社平工資的,以社平工資為基數。
(二)個人賬戶資金的使用范圍
個人賬戶資金主要用于支付定點醫院的門診醫療費用和定點藥店的購藥費用,超支自理,主要包括以下三項:
1)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普通門診費用;
2)在定點零售藥店的購藥費用;
3)門診特殊疾病的門診就醫費用。
屬于門診特殊疾病費用的,首先由當年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劃人個人賬戶的資金支付,超過部分按門診特殊疾病費用報銷辦法,由統籌基金、住院補充保險支付。
(三)個人賬戶資金用于門診就醫和藥店購藥費用報銷的辦法
醫保卡結算的報銷辦法:參保人員在已聯網的定點醫院門診就醫和在定點藥店購藥時,可用醫保卡在醫院和藥店直接刷卡支付費用。屬于誤劃個人賬戶的,由定點醫院或藥店按相關規定到省醫保中心辦理核銷個人賬戶事宜。
人工結算的報銷辦法:在未聯網的定點醫院門診就醫和在定點藥店購藥時,先由個人全額墊付現金,兩個月內將支付憑證(處方、收據等)交所在單位,由單位匯總后按規定時限向省醫保中心申報。省醫保中心審核后核減個人賬戶,將支付費用撥付給單位,由單位支付給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結算的本年度醫療費用,最遲應于次年的2月28日前到省醫保中心申請結算,過期將不再受理。
(四)醫療保險卡的作用
醫療保險卡是個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身份證明的證件,用于辦理醫療保險事項,包括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住院,以及結算個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購藥的費用支出等。
(五)使用醫療保險卡的注意事項
1.必須嚴格按照醫療保險政策使用醫療保險卡,不得用個人賬戶資金違規購買自費藥品、保健藥品、滋補品、日用品等;
2.參保人首次領到醫療保險卡后,應立即到定點醫院或定點藥店修改密碼;
3.在定點醫院或定點藥店刷卡結算醫療費用時,持卡人必須親自刷卡和輸入醫保卡的密碼;
4.醫療保險卡及其密碼由參保人自己保管;
5.在定點醫院就醫和定點藥店購藥使用醫保卡支付時不得要求返還現金,特殊情況下需要退費的,必須要求醫院或藥店按個人賬戶核銷流程到省醫保中心辦理。
個人賬戶和醫保卡、證使用問題解答
1.問:對個人賬戶金額有疑問時,如何查詢?
答:可以在工作日內持醫療保險卡到省醫保中心查詢。
2.問:醫療保險卡上信息有誤怎么辦?
答:由所在單位通過數據報盤到省醫保中心核實更改。
3.問:醫療保險卡密碼忘記了怎么辦?
答:可在工作日內,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醫保卡到省醫保中心服務大廳重新設置。
4.問:醫療保險卡遺失怎么辦?
答:醫保卡遺失后,應立即撥打電話86523351掛失,省醫保中心將凍結掛失的醫保卡。在凍結之前,由于醫保卡遺失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個人承擔。申請掛失人員應在電話掛失后24小時內,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遺失帶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到省醫保中心服務大廳辦理書面掛失登記和補卡手續;不辦理書面掛失的,24小時后將解凍該卡。
5.問:委托他人辦理醫療保險證、卡事宜時應攜帶哪些證件?
答:委托他人辦理醫療保險證、卡的,受委托人必須攜帶委托人的身份證和受委托人的身份并留存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