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中山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醫保待遇要提高了。2016社保年度基本+大病最高統籌限額由294120元提高到314410元;基本+補充+大病最高統籌限額由764712元提高到817466元。
調整后的醫保特定病種范圍擴大,新增加心、肺移植術后抗排斥治療。
醫保調整后一級醫院醫保支付比例也提高了,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在一級醫院(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住院的,醫保支付比例由原來的90%調整為92%,個人自付由原來的10%調整為8%。調整后補充醫保起付額降低,補充醫療保險起付額標準由原來的3000元調整為2800元。
而從7月1日起,中山參保人的醫保繳費基數也作相應調整。按照有關規定,從7月1日起,中山市社會醫療保險(包括基本醫療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由2450元調整為2620元,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由2400元調整為2600元。中山市2016~2017年度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65.5元/人/月,門診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18.2元/人/月,補充醫療保險繳費標準調整為262元/人/月。
商業醫療保險
可分為報銷型醫療保險和賠償型醫療保險。
報銷型醫療保險是指患者在醫院里所花費的醫療費由保險公司來報銷,一般分門診醫療保險與住院醫療保險。
賠償型醫療保險是指患者明確被醫院診斷為患了某種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金額來給付給患者治療及護理。一般分單項疾病保險與重大疾病保險。上述兩類醫療險有相同點但又有不同點,相同點是患病才能獲得保險給付,不同點主要是:普通醫療險屬全類型即各類疾病都能獲得保險給付。專項醫療保險屬專項類即某項在保險合同中明確列明的疾病或手術才能獲得保險給付。保險公司推出的醫療保險常常會綜合上述兩大類保險的一部分來組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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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療保險特定病種范圍:
腎移植術后、骨髓移植術后、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肝移植術后、血友病、惡性腫瘤放化療、H7N9禽流感、艾滋病、精神分裂癥、分裂情感性障礙、持久的妄想性障礙(偏執性精神病)、雙相(情感)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精神發育遲滯伴發精神障礙、心移植術后抗排斥治療(新增)、肺移植術后抗排斥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