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新農村合作醫療報銷比例:
1、住院按不同級別的醫院實行按比例補償。起付線為鎮級100元,安寧市級300元,昆明市級600元,省級800元。補償比例為鎮級70%,安寧市級50%,昆明市及省級30%。參合人員全年累計住院補償最高限額15000元。持市民政局頒發的《農村特困戶救助證》、《農村低保金領取證》和《農村五保戶供養證》的參合人員,報銷時可免除住院起付線。
2、參合孕產婦住院分娩給予補償,同時實施限價收費政策(指產婦住院分娩期間發生的一切直接費用,包括床位費、護理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藥品費等),鎮級正常單胎住院分娩收費控制在400元以內,每例一次性補償400元;安寧市級及以上醫療機構控制在600元以內,每例一次性補償400元。危急或在外地居住、務工的參合孕產婦在非定點醫療機構正常單胎住院分娩每例一次性補償400元。
3、安寧市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
(1)村級:村級衛生室。
(2)鎮級:七鎮衛生醫。
(3)安寧市級:安寧市人民醫院、安寧市中醫院、安寧市婦幼保健院、云化醫院、祿裱銅安基地醫院、昆鋼醫院、滇大醫院(民辦醫院)。
(4)昆明市級:昆明市第一人民醫院、昆明市第三人民醫院(昆明市傳染病院)、昆明市兒童醫院、昆明市婦幼保健院、昆明市中醫院、云南省精神病院、昆明市延安醫院。
(5)省級:昆明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云大醫院)、昆明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工人醫院)、昆明醫學院第三附屬醫院(云南省腫瘤醫院)、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昆華醫院)、云南省第二人民醫院(云南省紅十字會醫院)、云南省第三人民醫院、解放軍駐昆第43醫院、云南省武警總隊醫院。
4、參合人員救醫和補償程序:參合人員在市域內,不受行政區劃限制,可以自由選擇定點醫療機構,但到我市轄區外住院,必須經定點醫療機構或鎮、街道辦事處合管辦同意才能得到報銷。危急重病人或在外地居住、務工的參合人員,可先轉診(就診),后辦理轉診手續,在非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其補償標準按省級醫院補償比例執行。參合人員持《安寧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到新農合點醫療機構就診,其醫藥費按規定實行現場減免,補償程序如下:
(1)門診:參合人員持《醫療證》在各衛生院及村衛生室(所)就診實行現場減免。
(2)住醫:參合人員持《醫療證》在市、鎮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現場減免(其中:外傷需持鎮、街道辦事處合管辦證明屬于補充范圍)。轉診到我市轄區外醫療機構住院的,憑住院轉診證明、住院收據、病情診斷證明書、出院證、患者身份證(戶口薄)、用藥清單等相關材料,回戶口所在地鎮衛生院、市中醫院審核報銷。
5、市外就診辦理補償手續時限為出院后兩個月內,逾期原則上不予補償,但確因外地就醫交通不便、報銷材料不全需補充,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造成逾期的可酌情考慮延期。
6、申請大病救助的標準及程序:
參合群眾因患重特病住院一次性產生自付費用(住院總費用扣除合作醫療報銷金額、保險賠償金額及其它救助補幫助金額)在1萬元(含1萬元)以上的,其中1?3萬元(含3萬元)補助自付費用的25%;3萬元以上的補助50%。
申請大病救助需要提供的材料和程序:
(1)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申請表交村(居)委會;
(2)村(居)委會收到申請后,及時調查了解申請人已獲補助情況,如情況屬實,在申請人所住村(居)民小組公示5天,如無異議,審核蓋章后交鎮、街道辦合管辦。
(3)鎮、街道辦合管辦收到申請表后認真落實申請人已獲補助情況,如申請情況屬實,審核蓋章后交市合管辦。市合管辦收到申請表后,認真落實申請人已獲補助情況,如情況屬實,依照補助標準提出補助意見,提交市衛生局局長辦公擴大會議審核,審核通過后,下發撥款通知書,并將補助資金劃撥到申請人所在衛生院。衛生院按照市合管辦補助通知,做好補助金發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