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標車”提前報廢,車主最高可獲得3.3萬元的補償。2015年4月10日,福州市政府辦公廳對外公布了《福州市提前淘汰報廢“黃標車”經濟補償方案》。《方案》明確提出:2015年底前,福州將全部淘汰2005年底以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而到2017年底前,淘汰所有的“黃標車”。
2012年以來,福州無綠色環保標志機動車的限行區域多次擴大,“黃標車”的出行受到越來越大的限制。《方案》出臺后,至2017年底,福州市將對提前淘汰報廢“黃標車”的車主進行經濟補償,劃定了8000~30000元的提前淘汰基準補貼標準。此舉是為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報廢,實現機動車污染減排目標。
補貼分為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由發文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在第一階段交售按基準補貼標準110%執行;第二階段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第二階段交售按基準補貼標準執行;第三階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在第三階段交售按基準補貼標準90%執行。2005年底以前注冊的符合方案規定的營運車輛未在第一階段交售的,不予補貼。已享受國家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資金和其他報廢汽車補貼政策的車主,不再享受福州市提前淘汰報廢補貼。也就是說,在今年底前提前淘汰報廢車輛的車主,最高可獲3.3萬元補償。
那么,哪些車能享受該補償?《方案》明確,在福州市注冊登記的、住所在五城區的個人和單位提前淘汰報廢定期參加機動車尾氣排放檢測,并已經領取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黃標車”,發給提前淘汰政府補貼但不包括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摩托車。福州各區政府是此次“黃標車”提前淘汰工作的責任主體。福州市公交車、各級行政事業等財政供養單位(含在榕中央部省屬行政事業單位)車輛的淘汰,不享受政府補貼。按照國家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應當強制報廢、有排氣污染違法行為未處理完畢以及補償方案實施后轉出或轉入市區的車輛,不予補貼。各區環保、交警、商貿、財政部門將在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聯合服務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申請、審核、復核及補貼資金發放等工作。《方案》規定,2005年底以前注冊的符合補償規定的營運車輛,未在今年底前交售的,將不予補貼。
離強制報廢年限至少要有一年
車輛提前淘汰的認定標準:報廢時,其實際使用年限應距離國家規定強制報廢年限一年以上(含一年)且非因自然報廢或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提前淘汰車輛的實際使用年限計算的起始日期為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終止日期為車主將車輛交售給機動車報廢回收拆解企業的日期,以機動車報廢回收拆解企業將報廢“黃標車”信息錄入老舊汽車報廢更新信息管理系統時間為準。基準補貼標準根據注冊時間和車輛類型而定,補貼金額最高3萬元、最低8000元。
2018年1月底前須申請30個工作日內領補貼
各區環保、交警、商貿、財政等部門將在區行政服務中心設立聯合服務窗口,辦理補貼資金申請、審核、復核、發放等工作。辦理流程分為五個步驟:
一是車主到聯合服務窗口領取“黃標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申請表。
二是車主將提前淘汰“黃標車”交售給福州市依法設立的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
三是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在老舊汽車報廢更新信息管理系統中錄入車輛報廢回收有關信息,并及時對車輛解體,向車主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到公安車輛管理所為車主辦理車輛注銷登記手續,并將《機動車注銷證明》交還車主。
四是申請提前淘汰報廢“黃標車”補貼資金的車主,應在《機動車注銷證明》開具后30天內持下列材料到聯合服務窗口申請補貼資金:補貼申請表(一式三份,填寫內容須打印,字跡清晰);《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第快車教育;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與車主同名的個人銀行賬戶或單位基本賬戶開戶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是聯合服務窗口受理車主提交的申請后,對符合補償條件提前淘汰報廢的“黃標車”,財政部門負責在3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發放給車主;對不符合條件的,按部門分工說明理由并退回申請。
車主應在2018年1月31日前提出補貼資金申請,逾期提出補貼資金申請的,聯合服務窗口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