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2015年大氣污染防治實施計劃》工作要求,2015年底前要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之日起,我市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的黃標車,對符合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的一律告知到位并予以注銷登記,對車主不主動辦理相關業務或者交回牌證的,一律依法公告作廢。
二、對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主動將車輛交售給汽車回收拆解企業并取得《報廢汽車回收證》的車主,到車管所辦理機動車注銷登記手續,按江西省商務廳、財政廳《關于做好2015年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工作的通知》(贛商務建函【2015】8號)進行補貼。
三、逾期未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的,公安交警部門將加大路面查處力度,一經發現2005年底前注冊營運黃標車上路行駛的將依法處理;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將強制注銷其營運證。
上饒市公安局 上饒市環境保護局 上饒市交通運輸局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