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都產假最新規定天數總共為15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成都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成都產假2024年新規定
成都產假2024年新規定暫未公布,以下是成都產假總共多少天最新內容,僅供參考。
一、生育假
在四川省范圍內,女方可享受共計188天(98+60+30)的生育假,分別來自于: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產假。
2.《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單位應當保障生育假、護理假待遇落實。
3.《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法》:對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1個月產假,產假視為出勤。
二、護理假
在四川省范圍內,男方可享受20天護理假,來自于: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四條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單位應當保障生育假、護理假待遇落實。
三、育兒假
在四川省范圍內,夫妻雙方可享受累計10天育兒假,來自于: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子女三周歲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別享受累計10天的育兒假,育兒假視為出勤。
目前成都產假政策繼續沿用之前的政策規定。
四川省規定:2016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即,在原來產假98天的基礎上增加產假60天。2016年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取消了晚婚晚育假。
我們現在講的通常意義上的“產假”,指的其實是產假和生育假兩者相加的天數。
國家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二、成都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時間內,參保正常、享受成都津貼待遇的,停發工資,改為享受成都津貼。
三、成都津貼的計算公式
成都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注:參保女職工在連續繳費期間或享受成都津貼期間更換用人單位參保的,成都津貼的標準按女職工成都(或實施計劃成都手術)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