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昌產假最新規定天數總共為15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宜昌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宜昌產假2024年新規定
宜昌產假2024年新規定暫未公布,以下是宜昌產假總共多少天最新內容,僅供參考。
修改后的省條例規定,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已生育三個子女的夫妻,有子女鑒定為殘疾,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等額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納入現家庭子女數合并計算。夫妻再生育子女時,收養的子女不計入生育的子女數。
關于婚假、產假、護理假、育兒假
1、產假及護理假。新修改的省條例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
二、宜昌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時間內,參保正常、享受宜昌津貼待遇的,停發工資,改為享受宜昌津貼。
三、宜昌津貼的計算公式
宜昌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注:參保女職工在連續繳費期間或享受宜昌津貼期間更換用人單位參保的,宜昌津貼的標準按女職工宜昌(或實施計劃宜昌手術)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