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在人社部年中務虛會上,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對于該部下半年工作時談到要“完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對于具體如何改,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表示,下一步將研究制定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銜接辦法。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去編”不僅應適用公立醫院、高校的普通員工,院長、校長的行政級別如不取消,改革成效將很難顯現。
對于當前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李忠介紹,目前,正在推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和公開招聘制度,崗位設置方案的備案核準和變更工作有序開展。人社部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部分城市三級甲等公立醫院開展編制管理改革等工作。
“下一步,將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為基礎的用人機制,繼續擴大聘用制度推行面,研究提出解決編外用人問題政策思路。健全崗位設置管理制度,啟動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試點。進一步完善公開招聘制度,分行業制定公開招聘辦法。研究制定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后的人事管理銜接辦法。”李忠介紹。
對于“不納入編制管理”,專家介紹,即取消事業單位編制,但保留事業單位性質。竹立家表示,之所以要保留事業單位性質,是因為公立醫院和高校承擔著基本的公共服務功能,這部分功能,財政還是要管的。
數據顯示,目前中國公立醫院在編人員大約有800多萬,高校在編教職工有233萬余人。未來改革,對這部分在編事業單位人員,將實行實名統計,然后,隨著自然減員逐步收回編制。
竹立家表示,逐步收回編制的辦法體現了改革的平穩性。“改革要有節奏,未來改革的結果是實現事業單位聘任上崗,成為合同制人員,但編制內和編制外的區別要逐步取消,待遇也要逐步平衡,步子太快容易激化矛盾。”他說。
同時,竹立家還稱,未來,高校的校長不應該再有行政級別,從公共管理的角度上說,人員的性質變了,校長不應該再是“官僚式的、行政式的”。“未來應該由校董會聘任校長,而不是由上級任命。如果校長還由上級任命,改革的成效就很難顯現,改革就是不徹底的。”
目前,我國許多高校,尤其是重點高校的校長都是副部長級別,而普通高校的校長一般為正廳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