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日前對外公布《省屬企業深化改革實施細則》。《細則》分別就國有資本投資公司的組建、競爭類企業混合所有制、特定功能類企業的運營、相近行業的重組、企業*管理、企業業績考核和薪酬、省屬企業分類劃分七個方面作出部署。
在功能界定方面,江蘇省結合本土特點,將國企分為競爭類和特定功能類兩種。競爭類企業的改革方向主要是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特定功能類企業改革重點是增強投融資能力,提高運營效率。針對江蘇省22家省屬國企近2000家子公司的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也正在醞釀中。
此前在《關于全面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中,江蘇省把國資國企改革目標設定為,到2020年構建完成具有江蘇特色的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企業國有資本在基礎設施、能源資源、公共服務、戰略性新興產業、金融投資等重要領域的集聚度達到80%以上。截至目前,全國超一半省份已經啟動國企改革。江蘇省不僅在省級層面出臺了《意見》和《細則》,其下屬13個地市的國資改革細則也正由各地政府及國資部門研究落實,目前多數地市都已拿出改革意見,估計細則到年底將悉數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