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報銷指南
01、參保后,如何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在參加醫療保險后,在正常享受待遇期內于定點醫藥機構就醫的,持社會保障卡進行刷卡即時結算。其中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的醫療費用,按照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從全國總體情況看,住院保障方面,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達到80%左右和70%左右,統籌基金年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達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或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門診保障方面,職工醫保和居民醫保普遍開展了門診慢性病(特殊疾病)保障,居民醫保還普遍開展了門診費用統籌。
02、交了醫保,是不是可以報銷所有藥了?
由于醫保基金有限,不可能覆蓋所有的醫療需求,因此為保障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用藥需求,合理控制醫療費用支出,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診療等方面的管理,保證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健康運行,醫療保障部門規定了基本醫療保險對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報銷范圍,俗稱“三個目錄”。參保人員使用藥品、發生診療項目或使用醫療服務設施發生的費用,如果屬于“三個目錄”內的,可以按規定進行報銷;不屬于“三個目錄”內的,醫保不予報銷。
目前常見病、多發病的主要治療用藥都已納入目錄。
03、異地生病就醫,可否回參保地區報銷嗎?
可以。假如小王臨時到上海出差,并未辦理到上海的異地就醫備案。在出差途中,他突發急性腹痛,就近在某醫保定點醫院急診就醫,經治療確診為急性胃腸炎。小王屬于參保職工,出院后可以憑醫院開具的急診證明材料和其他醫療費用相關票據回參保地手工報銷。
按照國家政策,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產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應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需要注意的是,此類異地急診就醫,除當次的醫療收費票據外,就醫者一定記得及時向就診地醫療機構索取急診證明、藥品處方和費用明細等報銷所需的材料。當地定點醫療機構有義務為異地參保人員提供詳實的相關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為異地參保人員提供如藥品處方等正當醫療文書材料,影響參保人員的醫療費用報銷工作。如果就醫機構拒不提供,就醫者可向當地醫保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04、社保卡丟了,醫療費還能報銷嗎?
參保人員在門、急診就醫時應刷卡結算。在新參保未發卡、急診未持卡、社會保障卡丟失、異地突發急診、社保卡掛失、異地就醫未能直接結算等情況時,參保患者可先行墊付,后需持相關材料進行手工報銷。
需手工報銷墊付的醫療費用時,參保人員一般應提供加蓋地市級以上財政/稅務監制章的費用收據聯、與收據相對應的明細清單;除此之外,門診就醫的還需提供與收據相對應的處方底聯、急診診斷證明,住院就醫的還需提供出院診斷證明等。具體情況按照各參保地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