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為城鄉居民大病醫療保險
1、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針對城鄉居民因患大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出臺的一項補充醫保報銷制度,居民可以在不額外繳納保費的情況的下,在原有的醫保報銷之后再次報銷。2012年8月30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六部委《關于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發布,明確針對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參保(合)人大病負擔重的情況,引入市場機制,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減輕城鄉居民的大病負擔,大病醫保報銷比例不低于50%。
大病醫保要另行繳費嗎?
2、目前,大病醫保費從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中劃撥,參保人員無需另行繳納費用。
哪些人可以享受大病醫保?
3、大病醫保的保障對象為本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度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度從化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2015年度及后續年度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以下統稱城鄉居民醫保)的全體人員。(1、參加度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需按規定繳納2015年度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后,才能在享受度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基礎上享受大病醫保待遇。2、9-12月期間,新農合參合人員繼續按新農合規定享受大病保障待遇。)
什么時候可以享受大病醫保?
4、足額繳納城鄉居民醫保費的參保人員,在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的基礎上享受大病醫保待遇,享受待遇的時間與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的時間一致。
大病醫保的保障水平怎樣?
5、在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住院或進行門診特定項目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納入大病醫保保障范圍。具體標準如下:
(一)支付比例:
1.屬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下所對應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全年累計超過1.8萬元以上部分支付50%;
2.全年累計超過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所對應的基本醫療費支付70%。
(二)支付限額:
1.在一個城鄉居民醫保年度內,大病醫保累計支付參保人員基本醫療費用的年度最高限額為12萬元。
2.大病醫保實施后,參保人連續參保2年以上、不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3萬元。參保人連續參保滿5年的,最高支付限額另外增加6萬元。連續參保首年計算時間為2015年。
參保人需要另外辦理大病醫保報銷手續嗎?
6、大病醫保報銷費用與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費用一并在醫療機構現場實行一站式結算,無需參保人另外辦理報銷。如因異地就醫、信息系統等原因導致無法現場報銷大病醫保待遇的,可通過醫療費用零星報銷方式給付大病醫保待遇。
由民政部門資助參加居民醫保的人員能否同時享受大病醫保和社會醫療救助待遇?
7、參保人員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和大病醫保待遇后,仍可申請社會醫療救助。具體辦法及辦理流程請咨詢市民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