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寧市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的通知
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實施以來,保大病、托底線功能得以充分發揮,較好地遏止了參保人員“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為保證我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經請示市政府同意,調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政策。
一、調整內容
(一)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調整
2019年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線,普通城鄉居民調整為11350元,農村貧困人口調整為5675元。
(二)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調整
2019年全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標準調整為54.20元/人。
二、幾點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高度重視此次大病政策調整,切實加強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嚴格按照統一部署,讓此次政策調整盡快落地。各級醫保部門要做好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協同推進,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遇到重大情況,要及時上報。
(二)加快調整進度。此次大病保險政策調整和實施,部分內容涉及我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11月份的脫貧攻堅考核驗收。各縣(區)醫保部門必須采取強有力措施,加快政策調整落地,立即啟動理賠工作,確保我市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政策全面落地落實。
(三)優化經辦服務。中國人壽遂寧分公司要根據此次政策調整情況,立即對2019年以來合規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11350元)的參保人員(包括農村貧困人口,起付標準為5675元)啟動二次理賠。要加強信息對接工作,推進“金保工程”系統與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理賠系統的有效銜接,縮短理賠時限,消除理賠風險,確保政策全面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