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北海市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由太平人壽保險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承保,參保居民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在居民醫保基金支付后,合規部分根據大病保險政策由太平人壽保險公司再次賠付。
問題1:什么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
答: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指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可進一步放大保障效用,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對基本醫療保障的有益補充。
問題2:哪些人可以享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保障?
答:已參加并繳納了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保險費的北海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
問題3: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險費怎么支付?
答: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費從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基金中列支,城鄉居民個人不再額外繳費。
問題4: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險期間
有效期是如何設定的?
答: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保險期間有效期是當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城鄉居民因停保、欠費等原因不能享受基本醫保待遇期間,也不能享受大病保險待遇。
問題5:什么是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合規醫療費用?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范圍包括哪些?
答:參保人員經城鄉居民醫保(含重大疾病門診治療)補償后還需個人負擔的超出大病保險起付線的合規醫療費用。大病保險報銷起付線不含基本醫療保險起付標準以下個人自付部分。合規醫療費用是指實際發生的、按照相關政策規定不予支付項目外的醫療費用。
01、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支付范圍包括: 參保居民在門診特殊慢性病醫療、住院醫療經城鄉居民醫保支付后還需個人負擔的超出大病保險起付線的合規醫療費用。
02、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不予支付范圍包括:執行《自治區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不予支付項目的通知》(桂衛發〔2014〕2號)標準以及后續出臺的相關政策要求。
問題6:到外地治療,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醫療費用可以報銷嗎?
答:到外地治療的,按轉外就醫管理辦法經參保所在縣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并辦理轉院手續后享受待遇,其中:轉區內治療的,賠付比例與市內就診待遇相同;轉區外治療的,賠付比例降低10%;不辦理轉外就醫手續的,賠付比例統一為40%。
問題 7: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與城鄉居民醫保的定點醫療機構是否一致?
答:兩者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