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增加
《通知》明確2019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險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
提高大病報銷比例
對于大病和慢性病患者來說,醫藥費用將報銷更多。《通知》明確,新增籌資一方面用于鞏固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
另一方面,將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并統一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對貧困人口加大支付傾斜力度,在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全面取消封頂線。
醫保全面合并
據統計,目前已有24個省份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工作,其余7個省份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仍是并軌運行。《通知》重點針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尚未完全整合統一的地區,明確要求加快整合力度,于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并軌運行向統一的居民醫保制度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