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信陽市醫療保障局、信陽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信陽市稅務局聯合發布《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信醫保【2019】25號),就2019年信陽市城鄉居民醫保工作做了具體安排,其中有兩點是我們老百姓比較關注的,具體如下:
一、關于今年的繳費額:文件規定,2019年信陽市城鄉居民醫保繳費額為250元,比去年提高30元(去年是220元)。不難發現,近年來,城鄉居民醫保繳費逐年提高,每年約30-40元左右。
二、重點提高大病保險的保障水平與支付范圍:大病保險支付范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一致,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
將大病保險起付線降為1.1萬元,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1.1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按60%的比例報銷;10萬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報銷。
年度內報銷封頂線為40萬元。
大病保險繼續對農村貧困人口(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實行政策傾斜,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為0.55萬元,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
0.5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按85%的比例報銷;
10萬元以上部分按95%的比例報銷。
取消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年度內報銷封頂線。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 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豫醫保辦〔2019〕2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印發本通知,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標準
2019年,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25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不再向個人(家庭)賬戶分配資金,同時調整我市門診統籌政策,建立健全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提高待遇水平,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2019年,各級財政對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均補助標準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520元。其中,中央財政對羅山、息縣、淮濱、光山、商城、新縣等6個比照西部開發政策縣補助80%,對浉河區、平橋區、潢川縣補助60%;地方財政負擔部分,省級財政對財政直管縣潢川縣補助75%,對其他縣(區)補助60%,市、縣(區)財政負擔比例按照市與縣(區)共同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相關文件執行。
對持居住證參保的,個人按我市居民相同標準繳費,各級財政按我市居民相同標準給予補助。
二、增強大病保險保障功能
2019年,我市大病保險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65元,由省財政在下達我市城鄉居民醫保補助資金時直接代扣。
提高大病保險保障水平。將大病保險起付線降為1.1萬元,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1.1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按60%的比例報銷;10萬元以上部分,按70%的比例報銷。年度內報銷封頂線為40萬元。大病保險繼續對農村貧困人口(包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實行政策傾斜,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為0.55萬元,個人負擔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0.55萬元—10萬元(含10萬元)部分,按85%的比例報銷;10萬元以上部分按95%的比例報銷。取消農村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年度內報銷封頂線。
調整大病保險支付范圍。大病保險支付范圍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一致,為政策范圍內住院(含規定的門診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不包含乙類藥品、診療項目(含一次性醫用材料)個人首自付部分。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與大病保險的支付范圍一致。
調整后的大病保險待遇政策自2019年9月30日起開始執行。參保城鄉居民2019年9月30日(含30日)以后出院的,當次發生的醫療費用按照調整后的大病保險待遇政策執行,以往發生的醫療費用不再追溯報銷。
三、切實落實醫療保障精準扶貧任務
認真落實《信陽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2019-2020年信陽市醫療保障脫貧攻堅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醫保辦〔2019〕18號)等文件要求,狠抓各項醫保扶貧政策落地見效。要確保貧困人口應保盡保,對貧困人口繼續實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大病補充保險傾斜政策,持續增強醫療救助托底能力,不斷優化經辦服務,確保醫療費用結算高效便利。要強化部門信息共享,加強動態管理,著力解決流動貧困人口斷保、漏保問題。充分發揮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困難群眾大病補充保險、醫療救助、財政補助“五道醫療保障線”兜底功能。繼續完善改進對貧困人口“一站式”即時結算工作。
各級醫保管理部門要主動作為,及時做好機構改革后醫療救助職責的移交工作,確保醫療救助工作有效銜接和順利開展;要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原則,梳理規范醫療保障扶貧傾斜政策,逐步解決脫貧攻堅中出現的泛福利化傾向,遏制醫保基金支出過快增長勢頭;要著眼促進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長效機制。
四、全面提升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水平
做實城鄉居民醫保市級統籌。加快推進統一信息系統的應用,全面實現人員機構整合、政策制度統一、管理規范一體。實現市級基金統收統支,全面推動市級統籌調劑向基金統收統支過渡,提高基金運行效率和抗風險能力。
實現醫療服務協議管理統一。市級統籌區內統一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推動定點醫藥機構加強管理、提高質量和改善服務。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高標準推進市級統籌區內統一聯網、直接結算,確保數據可交換、可監控。加快推進我市國家醫保基金智能監控示范點建設步伐,提高監管能力。鞏固完善”五道醫療保障線”在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和經辦服務窗口“一站式服務、一窗口辦理、一單制結算”。
要鞏固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和醫保關系轉移接續工作,加大社保卡發放力度。以流動人口和隨遷老人為重點,優化異地就醫備案流程,加快推廣電話、網絡備案方式,使異地就醫患者在更多定點醫院持卡看病、即時結算。
繼續推進按病種分組付費工作試點工作。結合全市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共同體建設,建立健全按人頭總額預付的醫保基金預算包干機制。醫共體醫保基金總額預付管理實施方案另行制定。
五、其他事項
各縣區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政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工作氛圍,要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建立醫療保障、財政、稅務等部門參加的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謀劃,周密部署,密切配合;要明確征繳流程,細化參保登記,嚴格數據推送,拓寬繳費途徑,確保2019年城鄉居民醫保征繳工作有序推進,參保率穩定在96%以上。
全市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時間原則上為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為便于外出務工人員繳費,可適當延長繳費期限,但延期不得超過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