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廈門市大病醫療保險辦法》
此次全新修訂的《廈門市大病醫療保險辦法》建立了統一的大病醫療保險制度,進一步降低起付標準,增加受益人群,提高了最高賠付限額。
取消居民準入門檻 擴大保障對象
在保障對象方面,新《辦法》取消了原有的參保準入門檻,只要是廈門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都可以參加大病醫療保險,進一步擴大了大病醫療保險覆蓋面,預計將增加大病醫療保險參保人3.1萬人。
原來他在外面,戶籍進廈門的(居民),都要有5年的時間,以后才能享受這個待遇,現在把這個5年的門檻給它取消了。
降低起付標準 提高最高賠付限額
在起付標準方面,新《辦法》將原來的“基本醫療保險社會統籌醫療基金支付10萬元以上”改為“職工、城鄉居民個人自付醫療費用超過1萬元、3萬元”,這意味著更多患大病的參保人可以更早享受大病醫療保險賠付。
不僅如此
新《辦法》還適當
提高了醫保的最高賠付限額
通過這次修改以后,職工的大病保險達到了1年50萬,城鄉居民達到了40萬,再加上我們原來基本段的10萬,那也就是說全年職工的大病保險最高額達到60萬,城鄉居民的達到了50萬。
分段分比例賠付 保障高額費用
此外,新《辦法》還將納入大病醫療保險賠付的醫保自付費用施行分段分比例賠付,梯度累進遞增,逐步提高報銷比例。真正做到大病醫療保險保障大病患者的目標,實現精準保障,減輕大病患者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