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宿州市醫療保障局獲悉,根據《宿州市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實施方案(試行)》,7月1日起,宿州市施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政策。整合了原城鎮居民和新農合現行保障待遇,統一了城鄉居民門診、普通住院、分娩住院、意外傷害住院、大病保險保障待遇,具體為“一個標準、兩個增加、三個調整、四個明確、五個提高”。
“一個標準”:7月1日起,全市施行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保障待遇政策。
“兩個增加”:一是增加了罕見病門診。罕見病病種門診報銷政策參照特殊慢性病門診執行。二是增加了門診慢性病病種數量。原政策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門診慢性病病種分別為45個、5個,整合后統一增加至55個(常見門診慢性病35個、特殊慢性病20個)。
“三個調整”:一是調整普通住院待遇。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二級及縣級醫療機構、三級(市屬)醫療機構、三級(省屬)醫療機構起付線為200元、500元、700元、1000元。市域外(不含省外)住院治療的,上述類別醫療機構起付線增加1倍;省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線2000元—1萬元,報銷比例65%;江蘇省徐州市協議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2000元—6000元,報銷比例65%。原新農合到省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線1000元-2萬元,城鎮居民為900元;整合后新農合省外住院起付線最高限額降低了1.4萬元,城鎮居民在三級(市屬)醫療機構起付線降低了200元。二是調整意外傷害住院待遇。原政策新農合明確無他方責任的意外傷害住院醫藥費用報銷比例40%-55%,城鎮居民按普通住院政策報銷;整合后按普通住院起付線和報銷比例執行,單次封頂2萬元,年度封頂4萬元。三是調整大病保險中累計基本醫保起付線。原政策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保起付線為住院幾次累加幾次,不封頂;整合后年度多次住院累計起付線最高為1萬元,降低了基本醫保起付線,有效提高了大病患者的待遇保障。
“四個明確”:一是明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保報銷政策繼續按照有關文件執行。二是明確普通門診政策范圍內醫藥費用符合相關規定的納入報銷范圍。三是明確了政策范圍內醫藥費用是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負面清單規定的納入報銷范圍內的醫藥費用。四是明確了基層有專人負責,有窗口為百姓服務。
“五個提高”:一是提高普通門診待遇。原政策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普通門診單次報銷額度和年度報銷限額分別為20-36元、200-220元,整合后統一提高至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40元、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25元,年度報銷限額220元,城鄉居民普通門診待遇較單次報銷限額提高了,城鎮居民年度限額提高了20元。二是提高慢性病門診待遇。原政策城鎮居民醫保慢性病門診年度報銷限額為480元,整合后統一為3000元。三是提高大額門診待遇。原政策新農合大額門診年度報銷限額為2000-3000元,城鎮居民醫保無此政策,整合后統一為2500元。四是提高分娩住院待遇。原政策新農合生育定額補助800元,城鎮居民順產補助600元、剖宮產補助1200元;整合后統一為順產補助800元,剖宮產補助1200元,城鎮居民順產提高了200元,新農合剖宮產提高了400元。五是提高大病保險待遇。原政策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大病保險起付線分別為1萬—1.5萬元和2萬元,報銷比例為起付線以上55%—80%和50%—80%,整合后統一調整為起付線1萬元,報銷比例60%—85%,城鎮居民大病保險待遇顯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