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點一:補償比例和起付線
目前,省內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分為五類,分類設置住院補償起付線及政策性補償比例。
五類機構起付線分別為不低于150元、400元、500元、700元、800元。此外,住院費用在10萬元以下的,保底補償比例為50%,10萬元以上的為60%,年度封頂補償20萬元。
參合患者當年住院及特殊慢性病門診獲得補償的累計最高限額(不含大病保險補償)不低于20萬元,器官移植(限移植當年)、白血病(限骨髓移植當年)患者當年住院獲得補償的累計最高限額25萬元。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參合產婦住院分娩(含手術產),新農合將定額補助500元,妊娠或分娩合并癥、并發癥,其可補償費用的1萬元以下的部分按40%的比例給予補償,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同類別醫院住院補償政策執行,但不再享受定額補助。
關注點二:門診補償
針對高血壓、心臟病并發心功能不全、冠心病、腦出血及腦梗塞恢復期、飲食控制無效的糖尿病、風濕(類風濕)性關節炎等常見慢性病,新農合門診補償不設起付線,其可補償費用的補償比例為60%。年度補償總額上限3000元。可隨時結報,也可定期累計結報,慢性活動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償期、肝豆狀核變性,年度補償總額上限提高至5000元。
參合居民在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就醫按50%補償,次均費用控制在40元以內,單次補償封頂線20元。參合居民在村衛生室門診就醫按60%補償,次均費用控制在25元以內,單次補償封頂線15元。
關注點三:意外傷害補償
交通肇事導致的他傷和自傷、刀槍傷、搏斗傷、酗酒、吸毒、服毒、在工廠(場)或工地作業時負傷等情形,新農合基金不予補償。
無他方責任的意外傷害,其住院醫藥費用中可補償費用的起付線以上部分,按50%比例給予補償,單次封頂2萬元,不實行保底補償。10歲以下的兒童以及70歲以上老年人無責任的意外傷害(以住院日期為準),可參照同類別醫院普通住院補償政策執行。
關注點四:跨省結報
我市新農合在全市二級以上定點醫療機構及全國三級甲等醫院,全面開展跨省就醫聯網結報。在上述醫院就醫的我市新農合參合人員,只需持身份證,支付自付部分,便可享受新農合醫療費用的即時結報,減輕參合患者的經濟負擔,避免回戶籍所在地報銷的遙遠、誤時、不便,進一步受惠于民。
關注點五:大病保險報補
目前,我市新農合大病保險業務由人財保險公司經辦。大病保險合規可補償費用,列入新農合大病保險補償范圍,全年封頂線20萬元。普通參合患者起付線為1.5萬元,貧困人口大病保險起付線進一步降低至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