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參保。新生兒應參加城鄉居民醫保,自出生之日起90天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出生90天后參保的,醫療費用自參保繳費次日起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
新生兒醫保報銷分三種情況
第一種為新生兒母親符合享受我市城鎮職工或城鎮居民生育保險待遇的,新生兒只要在出生90天內參加城鎮居民及少兒基本醫療保險并繳費的,從出生之日起因病住院,就可享受醫保待遇。
第二種為新生兒母親不符合享受我市城鎮職工或居民生育保險待遇的,新生兒在90天內參保并繳費的,從繳費之日起因病住院,就可享受醫保待遇,不再像過去必須經過90天的等待期才能享受。
第三種為新生兒超過90天參保的,如果在集中繳費期內繳納規定年度費用的,只需繳納個人部分,可正常享受保險待遇;在集中繳費期結束以后參保的,其參保費用由個人全額繳納,財政不予補助,醫保待遇則從實際繳費之日起90天后才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