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會同財政部制定印發了《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2019年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大病保險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年底前,各地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全部整合統一運行。
新增財政補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即大病保險在2018年人均籌資標準上增加15元。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同步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250元。
對于大病和慢性病患者來說,醫藥費用將報銷更多。《通知》明確,新增籌資一方面用于鞏固提高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建立健全居民醫保門診費用統籌及支付機制,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另一方面,將用于提高大病保險保障功能。降低并統一起付線,原則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確定;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由50%提高至60%;對貧困人口加大支付傾斜力度,在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全面取消封頂線。
據統計,目前已有24個省份完成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工作,其余7個省份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仍是并軌運行。《通知》重點針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尚未完全整合統一的地區,明確要求加快整合力度,于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制度并軌運行向統一的居民醫保制度過渡。
呼和浩特市對以來國家扶貧信息系統登記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面“回頭看”,做到貧困人口數據摸底排查到位,確保所有醫療保障政策覆蓋所有貧困人口。2019年底,呼和浩特市享受政策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29280人,29240人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占全部貧困人口總數的99.86%,未參保人員40人均為無有效身份信息人員,通過各旗縣區兜底保障資金予以保障。29280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達到應保盡保,實現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醫療保障全覆蓋。
此外,呼和浩特市出臺《呼和浩特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實施辦法》,取消甲類、乙類慢性病分類,除13種特殊慢性病需要依申請進行審核外,其余病種患者持社會保障卡即可通過劃卡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享受門診待遇。調整《呼和浩特市城鄉居民大病補充保險政策》,降低并統一大病起付線為1.4萬元,報銷比例調整為60%;加大大病保險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支付傾斜力度,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起付線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印發《關于進一步明確醫療救助有關事項的通知》,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納入醫療救助范圍。落實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和重病保障一批任務,根據衛健委指定的25種重大疾病,結合醫療保障結算系統內登記的具體疾病名稱進行分解對應,通過醫療保障結算系統自動根據政策對貧困人口進行結算,確保所有重大疾病保障精準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