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待遇保障水平,規范醫療保障扶貧政策內容,改進提升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水平,日前,石家莊市醫療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9月1日起調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和大病保險政策。
明確石家莊市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
個人繳費標準為:鹿泉區、欒城區、正定縣、新樂市城鄉居民個人每人每年260元,其中10元為長期護理保險費,其余縣(市、區)為每人每年250元;大學生每人每年180元,其中市財政補貼每人每年20元,以后年度逐步提高到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
財政補助標準也進行了調整,財政補助標準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520元。
明確了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及待遇
2019年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60元增加到75元。
石家莊全市的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3400元,分段報銷比例為:起付線以上0至10萬元報銷60%;10萬元至20萬元報銷70%;20萬元以上至最高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為80%。
明確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待遇
加大大病保險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支付傾斜力度,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困難群眾醫療負擔。此次提高報銷比例和取消封頂線帶來的新增資金由大病保險基金負擔。
通知原文
石家莊市醫療保障局
石家莊市財政局
關于調整城鄉居民醫保繳費標準和大病
保險政策的通知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高新區、正定新區、循環化工園區醫保部門,市醫保中心:
為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大病保險待遇保障水平,規范醫療保障扶貧政策內容,改進提升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水平,按照河北省醫療保障局和河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9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重點工作的通知》(冀醫保發〔2019〕13號)(以下簡稱冀醫保發〔2019〕13號)要求,現將有關政策調整通知如下:
一、2020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籌資標準
(一)個人繳費標準。鹿泉區、欒城區、正定縣、新樂市城鄉居民個人每人每年260元,其中10元為長期護理保險費,其余縣(市、區)為每人每年250元;大學生每人每年180元,其中市財政補貼每人每年20元,以后年度逐步提高到城鄉居民個人繳費標準。
(二)財政補助標準。財政補助標準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520元。
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籌資及待遇
(一)大病保險籌資標準。2019年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籌資標準由每人每年60元增加到75元。
(二)起付線和報銷比例。全市的大病保險起付線為13400元,分段報銷比例為:起付線以上0至10萬元報銷60%;10萬元至20萬元報銷70%;20萬元以上至最高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為80%。
(三)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待遇。加大大病保險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支付傾斜力度,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進一步減輕大病患者、困難群眾醫療負擔。此次提高報銷比例和取消封頂線帶來的新增資金由大病保險基金負擔。按照《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提高貧困人口醫療保障救助水平解決因病致貧返貧問題實施細則的通知》(石政辦發〔2016〕78號)調整政策所提高的資金,仍按照原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