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印發通知,為方便參保城鄉居民報銷新生兒住院醫療費,自6月1日起,石家莊市區(包括裕華區、新華區、橋西區、長安區、開發區、欒城區、藁城區、鹿泉區、循化化工園區、礦區、正定縣)的新生兒住院醫療費報銷可以在協議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該通知試運行6個月,試運行期間,協議醫療機構發生問題,可與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溝通解決,不能影響新生兒住院治療。
如遇問題不能影響新生兒治療
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印發《關于市區將新生兒住院醫療費報銷下放到協議醫療機構直接結算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提出,為方便參保城鄉居民報銷新生兒住院醫療費,經研究決定,將新生兒住院醫療費報銷下放到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
《通知》適用于石家莊市區(包括裕華區、新華區、橋西區、長安區、開發區、欒城區、藁城區、鹿泉區、循化化工園區、礦區、正定縣)的新生兒住院。
《通知》自2017年6月1日起實施,試運行6個月。試運行期間,協議醫療機構發生問題,可與石家莊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溝通解決,不能影響新生兒住院治療。
特殊情況可現金墊付再報銷
《通知》指出,新生兒需要住院時,協議醫療機構可按照醫保的要求辦理住院,全額收取押金。待新生兒辦理參保手續,領取社會保障卡(臨時就醫卡)后,將發生的醫療費錄入醫保系統,直接結算。特殊情況下,新生兒住院醫療費可以現金墊付,到參保地經辦機構報銷。
新生兒住院醫療費涉及兩個年度,應繳納兩個年度的醫保費,按照結算年度的醫保政策規定享受待遇;醫保結算和實際出院時間不在同一年度的,發生的醫療費全額墊付,到參保地經辦機構報銷。
《通知》要求,協議醫療機構要協助新生兒出生后盡快辦理出生證;新生兒參保后,協議醫療機構要將住院醫療費及時轉錄到醫保系統。
出生超過4個月可按自費結算
《通知》要求,新生兒出院后,應在出生之日起4個月內,持社會保障卡(臨時就醫卡)到協議醫療機構結算;超過4個月后,協議醫療機構可按照自費結算。協議醫療機構最多可轉錄4個月內的住院醫療費(只限新生兒)。
新生兒的病歷姓名與出院結算時的姓名不一致,應在病歷首頁填寫母親或父親的身份證號,同時在病歷中留存新生兒出生證復印件和母親或父親的身份證復印件,以便于審核。
同時,可在協議醫療機構HIS系統中,按照社會保障卡的信息修改新生兒姓名。
《通知》還要求,新生兒住院醫療費納入智能審核范圍,按照一定的比例抽調新生兒出院病例。
石市(市區)非年度集中參保登記期新生兒參保登記
辦理方式
01申請條件
父母屬于本市常住戶籍的新生兒出生,隨父母或配偶工作調動隨遷戶籍入本市
02辦理材料
1.新生兒:戶口頁、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戶籍隨遷居民:戶口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蓋章的《石家莊市市區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登記表》。
03辦理流程
1. 城鄉居民或監護人將戶口頁、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參保登記表等辦理材料報送戶籍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
2. 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醫保專管員到醫保經辦機構城鄉居民參保管理科報送辦理材料并申請參保登記;
3. 城鄉居民參保管理科審核辦理材料,提出是否給予參保登記;
4. 通過審核的,當天予以參保登記;
5. 未通過審核的,告知原因。
04辦理地點
石家莊市槐安西路9號(槐安西路與南長街交叉口東北角)石家莊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征管大廳城鄉居民參保管理科
05辦理時間
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