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執行的住院補償標準中,定點醫療機構的報銷比例有所提高、一級醫院補償不分段補償費用分段等政策可進一步減輕農牧民群眾醫藥費用負擔。
赤峰市新農合補償政策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調整:
一是住院補償政策按醫療機構級別和服務能力設定補償標準,并對起付線、補償比例、可補償費用段做了調整。
具體為:
一級醫院起付線300元,可補費用按65%比例補償;
縣二級醫院起付線400元,可補費用≤6000元段的按65%比例補償,可補費用>6000元段的按80%比例補償;
市二級醫院起付線600元,可補費用≤6000元段的按65%比例補償,可補費用>6000元段的按80%比例補償;
縣三級醫院起付線600元,可補費用≤6000元段的按65%比例補償,可補費用>6000元段的按80%比例補償;
市三級醫院起付線800元,可補費用≤12000元段的按55%比例補償,可補費用>12000元段的按75%比例補償;
市外醫院起付線1500元,可補費用≤20000元段的按45%比例補償,可補費用>20000元段的按70%比例補償。
實行按病種付費的住院患者補償,不設起付線,不設封線,不受藥品目錄及診療項目目錄限制,不受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影響,新農合基金實行定額補償。
心臟起搏器、人工晶體、人工關節、人工喉、人工股骨頭、小兒人工耳蝸、小兒先心病手術體內置放材料、血管支架等8種常用植入性材料國產的按80%計入可補償費用,進口的按50%計入可補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