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門診補償
(一)門診補償比例為60%。普通門診可在本村衛生室或本鄉鎮衛生院、分院使用,年封頂線為每人200元。
二、住院補償
起付線與補償比例:
醫療機構 鄉鎮衛生院、分院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三級乙等及以下三級甲等 省外醫療機構、縣內、縣外、市級、省級
起付線:50元 50元 200元 300元 1000元 1500元 3000元
補償比例:100% 90% 80% 65% 55% 55% 50%
說明:住院補償金額=(住院總費用-不予補償費用-起付線)× 補償比例
住院正常分娩定額補助800元。封頂線:全年每人每年最高補償限額為18萬元。意外傷害補償封頂線為1萬元。省、市直補醫院住院補償按省、市補償方案執行。
三、轉診手續辦理
參合患者因病需轉到省內上級定點醫院就診,須在縣人民醫院或縣中醫院辦理轉診手續,由轉診醫院報縣合醫辦備案。因危、急診可先轉診,轉診后7個工作日內補辦相關手續。在省直補醫院住院的應在出院前辦理了轉診手續。長期在外居住的參合農民在外患病住院,可通過電話等方式通知縣合醫辦,出院后憑村委證明辦理新農合補償。沒有辦理轉診手續的參合患者,補償比例降低10%或20%。非新農合定點醫院就醫不予補償。
四、參合農民住院醫藥費補償時需提供的材料
(一)一般住院者:患者合作醫療證,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診斷建議書或出院證,住院醫藥費統一收據,住院費用明細。
(二)其他情況需同時附加以下材料:1、意外傷害者:病歷復印件;2、轉診轉院縣外治療者:補償申請,轉診轉院審核單,病歷復印件,晉中市農行卡原件及復印件;3、住院分娩者: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4、急診患者:急診留觀病歷或急診手冊,急診診斷建議書,門急診醫藥費統一收據。5、委托他人辦理者: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提示
參加商業保險或辦理其他部門救助的參合農民,請在辦理合作醫療補償前將資料自行復印完整,所需資料請咨詢相關部門。縣合醫辦在每月的27日起進行月底結賬,暫停辦理縣外住院補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