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徐州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是明顯高于徐州城鎮醫保的報銷比例,一般來說,徐州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大約是70%只80%,徐州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大約為50%。徐州職工醫保報銷比例大約比城鎮醫保報銷比例高20%左右。這是因為職工醫保的繳費額度以及構成要比居民醫保多的多,職工醫保的繳費額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且單位承擔較大部分,個人承擔較小部分。2019年徐州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是多少?能報銷多少錢?本文將為你介紹關于徐州職工醫療保險報銷的相關知識。
徐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門診待遇
普通門診、門慢、門特人員可享受補助情況參照表 | |||||
類 別 | 甲類藥品 | 乙類藥品 | 丙類藥品 | 診療甲乙類 | 診療丙類 |
普通門診 | 能報 | 不能報 | 不能報 | 能報 | 不能報 |
門診慢性病 | 能報 | 病種范圍內 | 不能報 | 能報 | 不能報 |
門診特定項目 | 能報 | 能報 | 不能報 | 能報 | 不能報 |
門診統籌待遇(普通門診)
提醒:
在選定的定點B級藥店購買甲類藥品,只可以累計起付線,不能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和A級藥店購買甲類藥品,可以享受累計起付線和門診統籌待遇;
C級藥店和醫療機構購藥和門診醫療,可以使用個人賬戶但不累計門診統籌的起付線。
在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診療甲乙類診療項目,均可享受累計起付線和門診統籌待遇。
普通門診補助比例:
PS:低保、特困、重度殘廢人員起付標準按750元執行。
門診統籌待遇(門診慢性病)
職工醫保門診慢性病包含范圍:
徐州市可以享受門診補助的慢性病(以下簡稱“門慢”)共有34種,在補助待遇上分為三類。其中一類門診慢性病補助額度最高,二類居中,三類次之。具體如下:
(1)一類門診慢性病:1.慢性活動性肝炎;2.肝硬化失代償;3.慢性腎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療);4.腎病綜合征;5.再生障礙性貧血;6.系統性紅斑狼瘡;7.肝豆狀核變性;
(2)二類門診慢性病:8.結核病(活動期);9.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腎、眼、神經并發癥之一的);10.慢性心功能不全;11.病態竇房結綜合征;12.冠心病(心肌梗塞);13.高血壓病(Ⅲ期);14.慢性肺源性心臟病;15.多發性大動脈炎; 16.慢性支氣管炎伴肺氣腫;17.支氣管哮喘;18.支氣管擴張癥;19.消化性潰瘍;20.潰瘍性結腸炎;21.慢性腎小球腎炎;22.類風濕關節炎;23.皮肌炎和/或多發性肌炎;24.系統性硬皮病;25.帕金森病;26.重癥肌無力;27.抑郁癥(中度)、躁狂癥(中度)、強迫癥、偏執性精神病、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
(3)三類門診慢性病:糖尿病; 冠心病(心絞痛); 高血壓病(Ⅱ期);28.甲狀腺功能亢進癥;29.白塞病;30.骨關節炎;31.腦梗塞、腦出血、蛛網膜下腔出血恢復期及后遺癥期;32.癲癇;33.前列腺增生;34.強直性脊柱炎。
職工醫保門診慢性病補助比例:
甲類藥品和診療項目按以上比例補助;乙類藥品個人自付0~40%后再按以上比例補助。乙類診療項目個人自付10%后再按以上比例補助。
同時通過上述兩種及兩種以上慢性病鑒定的參保人員,在享受單病種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的基礎上,按同時患另一病種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的60%進行再補助。
患兩種及以上疾病共有下列6種情況:
職工門診特定項目待遇
職工醫保門診特定項目包含以下六種:
1.尿毒癥患者透析;
2.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異治療;
3.惡性腫瘤患者的放、化療、介入治療;
4.惡性腫瘤患者的非放、化療、介入治療;
5.重癥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癥、重癥抑郁癥、伴有精神病癥狀的躁狂癥、伴有精神病癥狀的雙相情感障礙癥)及相關輔助檢查和對癥治療;
6.血友病。
職工門特待遇享受:
一級醫院 | 二級醫院 | 三級醫院 | |
首次起付標準 | 100 | 400 | 900 |
第二次起付標準 | 100 | 300 | 800 |
: | : | : | : |
最低起付標準 | 100 | 200 | 300 |
當次起付標準:一個統籌年度內多次在二、三級醫療機構門診治療的起付標準依次遞減100元,但三級醫療機構最低不低于300元,二級醫療機構最低不低于200元,一級醫療機構最低不低于100元。
年度累計起付標準: 當門特人員在一個統籌年度內就醫起付線累計支付到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0%(目前為3949.3元)后,門診就醫時便不需要再支付門檻費,可以直接按照住院標準享受補助。
69周歲(含)以下的退休人員均按以上標準的65%執行,
70周歲(含)以上退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均按以上標準的50%執行。
年度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
病種類別 | 年度統籌最高補助限額 |
1.尿毒癥患者透析; 2.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異治療; | 28萬元 |
3.惡性腫瘤患者的放、化療、介入治療; 6.血友病 | 10000元 |
4.惡性腫瘤患者的非放、化療、介入治療; 5.重癥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癥、重癥抑郁癥、伴有精神病癥狀的躁狂癥、伴有精神病癥狀的雙相情感障礙癥)及相關輔助檢查和對癥治療; | 4000元 |
同時患兩種及兩種以上實行單病種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的門診特定項目疾病患者,在上述單病種統籌基金最高補助限額的基礎上,最高補助限額再加3000元。
住院待遇
市區城鎮職工住院治療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比例 | |||
醫療費用段 | 定點醫療機構級別 | ||
一級及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 二級 | 三級 | |
年度首次住院起付標準 | 100元 | 400元 | 900元 |
最低起付標準 | 100元 | 200元 | 300元 |
起付標準以上至 10000元以下 | 94% | 92% | 84% |
10000元至 50000元 | 96% | 94% | 90% |
50000元以上至上限 | 98% | 96% | 92% |
統籌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10萬元 |
一個統籌年度內多次在二、三級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起付標準依次遞減100元,但三級醫療機構最低不低于300元,二級醫療機構最低不低于200元。
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和70周歲以上(含70歲)退休人員以及低保、特困、重度殘疾人員的個人分段自付比例按以上標準的50%執行,其他退休人員按上述規定的65%執行。
大病救助待遇
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0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大病救助基金支付比例:在職職工支付90%;退休人員支付92%;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退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支付93%。
10萬以上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大病救助基金支付比例:在職職工支付95%;退休人員支付97%;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退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支付98%。
大病救助最高支付限額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