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辦理了醫保,參保人在生病住院后醫保報銷多少住院費用呢?在上海醫保住院報銷可分為職工住院醫保報銷比例是85%、退休職工住院醫保報銷比例為92%、居民住院醫保報銷因就診醫院而略微有些差異等三種情況,具體報銷比例見如下內容:
上海職工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在職職工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起付標準為1500元。
在職職工一年內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85%。
在職職工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以及由統籌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醫療費用,由個人醫療帳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在職職工自負。
上海退休職工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退休人員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由統籌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設起付標準。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起付標準為700元;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起付標準為1200元。
退休人員一年內住院或者急診觀察室留院觀察所發生的醫療費用,累計超過起付標準的部分,由統籌基金支付92%。
退休人員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下的醫療費用以及由統籌基金支付后其余部分的醫療費用,由個人醫療帳戶歷年結余資金支付,不足部分由退休人員自負。
上海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
住院發生的醫療費用,超過起付標準以上部分,基金支付比例作相應調整。具體為:
60周歲及以上人員、城鎮重殘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從85%調整為90%;
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從75%調整為80%;
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從65%調整為70%;
60周歲以下人員,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者一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從75%調整為80%;
在二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從65%調整為70%;
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從55%調整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