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醫療保險制度分為三個方面,分別是醫療儲蓄、醫療保護和醫療基金部分的方案,下面分別進行介紹。 新加坡醫療儲蓄方案。
醫療儲蓄方案是全國性并且帶有強制意味的儲蓄方案,目的是為了幫助個人儲蓄存款用來支付將來的住院費用。按照規定,每個已經工作的人都必須參加這項儲蓄項目,每個人都會擁有自己賬戶,專門用來繳納住院費用。另外,醫療儲蓄也可以用來支付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家屬的住院費用。
醫療儲蓄方案所需儲蓄的費用大約占到工資收入的百分之六到百分之八,這項儲蓄免稅,并且根據平時的平均利率增長利息,最低利率是2.5%,另一方面,醫療儲蓄的繳納有最大限額。醫療儲蓄中的錢只能用來繳納住院費以及一些特殊重大門診的檢查,對于其中的支付費用也有最大限額的規定。
新加坡醫療保護方案
醫療保護方案與醫療儲蓄不同,不具有強制性,由個人自主決定是否參加,這項方案是為了幫助參加者支付大病或慢性病的醫療費用。
醫療保護方案中的保險金直接從參加者的醫療儲蓄中扣除,這項保險計劃的費用很低,可以用來支付部分住院費用以及一些重大的花費較高的門診治療費用,但是不包括一些病種如一些天生性疫病、精神病、美容手術的治療費用。
醫療保護方案是大病保險方案,因而參加者必須在醫院賬單超過一定數目以后,才能獲得醫療保險的福利。在資金分配上,其中超過部分的百分之八十由醫療保護支付,剩下的百分之二十自付或用醫療儲蓄金支付。
醫療保護方案在新加坡廣受歡迎,目前已經有接近百分之就是的醫療儲蓄成員參加了醫療保護計劃,約十五萬醫療儲蓄所有者的家屬自愿參加了醫療保護方案。
新加坡醫療基金方案
醫療基金方案是一種特別基金,它是由新加坡政府提供,專門針對那些生活貧困的新加坡人員,幫助他們支付一些醫療保險費用。這項制度為幾乎所有新加坡人提供了保障,因為不論他們的社會經濟地位如何,都可以獲得良好的、基本的醫療保健。
醫療基金方案的金額是這樣計算的,第一筆金額為兩千萬新元,之后只要經濟持續增長和預算增加,政府將每年給醫療基金一千萬新元,這些捐贈基金的收入分到公立醫院。那些無法自行承擔住院非用的新加坡人可以申請醫療基金的幫助,每個公立醫院都會設有由政府任命的醫院醫療基金委員會,負責審批申請和發放基金。
醫療基金方案在新加坡獲得了廣大民眾的歡迎。據悉,自1993年4月醫療基金計劃開始實行以來,共有上萬人申請并得到了醫療基金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