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涼山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具體如何?想必大家也很想了解吧,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2003年與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制度建立以來,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制度運行持續平穩,對于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滿足群眾基本醫療保障需求、提高人民群眾健康水平發揮了重要作用。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開始顯現,存在著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等問題。
中國醫保體系一直都面臨著一種壓力,即要求把“碎片化”的醫保制度整合起來,形成統一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在總結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運行情況以及地方探索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黨中央、國務院明確提出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達到規范醫保體系機制,完善各項保障制度的目標。
2017年9月,涼山州人民政府出臺了《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強有力地推進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的整合,以期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這將更有利于農民工獲得適當的醫療保障,必將使中國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向完全意義上的全覆蓋(Universal Coverage)醫療保險邁進一大步。
涼山州城鎮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原由不同部門管理,整合后,城鄉居民醫保統一由涼山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整合主要分四個步驟進行:
2017年10月底前,由州審計局專門組織力量,對全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基金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報告州政府。
2017年11月30日前全州完成新農合職能、機構、編制、人員、基金、資產、信息數據等劃轉、調整、移交工作。
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參保數據整合及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信息系統適應性改造工作。
2017年12月底前,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州衛計委、州財政局聯合制定出臺全州統一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策,報州政府批準后擬于2017年1月底前正式實施。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后,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參加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按照統一的政策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統一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和就醫管理,城鄉居民能夠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醫療保障權益。通過統一定點管理、整合醫保基金、整合經辦資源、提高統籌層次等措施,參保居民可以享受到城鄉一體化的經辦服務。同時,制度整合后,實行一體化的經辦服務管理,消除了城鄉制度分設、管理分割、資源分散等障礙,城鄉居民醫保關系轉移接續更加方便。
通過實施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將進一步促進我州居民醫保事業的發展。一是管理職能和經辦機構統一,有效降低了公共管理成本,解決了重復參保、重復財政補貼、重復建設信息系統等問題,并避免了政出多門、政策不平衡的矛盾。二是打破了城鄉居民身份限制,允許城鄉居民享受相應醫療待遇,執行統一的藥品、診療項目、服務設施范圍目錄,進一步增強了基本醫保制度的公平性。三是制度整合后,實行州級統籌,在全州范圍內統一確定定點醫療機構,實行網上即時結算,城鄉居民看病就醫更加方便。四是城鄉居民醫保整合后,基金規模增大,保障能力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整合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是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的重大舉措,對城鄉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有利于推動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促進全民醫保體系持續健康發展。
延伸閱讀:涼山州《大病保險實施方案》出臺
為進一步完善涼山州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制度,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涼山州新近制定出臺了《涼山州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是在基本醫療保障的基礎上,對大病患者發生的高額醫療費用給予進一步保障的一項制度性安排,是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拓展、延伸和有益補充。該保險由政府負責基本政策制定、組織協調、籌資管理,并加強監管指導,由商業保險機構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涼山州分公司承辦。
記者從州衛生計生委新農合管理中心、州醫保局等相關部門了解到,凡是涼山州新農合參合人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均為大病保險保障對象。其保障范圍:基本醫療保險按政策規定首先向參合(保)人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在此基礎上,大病保險主要在參合(保)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的情況下,對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責任起始日期為2015年1月1日零時,即自2015年1月1日零時起入院產生的醫療費用(含特殊門診)的城鄉居民參合(保)人員可享受2015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補償政策,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責任終止日期為2015年12月31日24時,在2015年12月31日24時后出院的參合(保)人員享受2017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補償政策。
據悉,大病保險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報銷基礎上,對符合大病保險政策的參合(保)人員的合規醫療費用按相關理賠標準補償,即參合(保)人在參合年度內單次或累計門診費用、住院合規費用,減除城鄉居民基本醫療補償金額,個人自付費用達到5000元以上,由大病保險按比例支付。
其中,合規醫療費用指實際發生的、合理的醫療費用,具體包括:在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四川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四川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用藥目錄》、《四川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診療服務項目范圍》、《涼山州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涼山州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范圍》的醫療費用;發改、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病種共同核定了價格標準或實行按床日付費等支付方式的醫療費用。對部分常見多發性重特大疾病,經省衛計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審核的臨床治療必須的醫療費用等等。
州衛生計生委新農合管理中心、州醫保局等相關部門提醒廣大城鄉居民注意理賠時間和流程。從今年4月1日起辦理大病保險理賠。在州內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達到理賠標準的實現“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即參合(保)人員在就診的醫院出院便與新農合補償、城鎮居民醫保同時辦理大病保險理賠。
對于今年1月1日至3月31日達到大病保險理賠標準的以及暫時不能做到即時結算的以及州外異地結算情況的,在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涼山州分公司的各縣市服務網點接受參合(保)人員理賠申請